
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决定,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立即停止该项非法经营活动,同时依法没收其全部违法所得;并按照违法经营总额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之间的比例,处以相应的罚款处罚。

他们需要立即停止所有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且要被没收所有违法所得。为了让这些违法者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起到警示他人的作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会对其处以违法经营总额20%以上、但不超过50%的罚款。

没有烟草证卖烟违法。处罚方面,工商部门可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处经营总额20%-50%罚款;数额小由烟草部门处理,数额大或情节严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未依法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经营活动的,应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或在得到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立即责令其停止所有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同时对其非法所得予以没收,并按照违法经营总额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之间确定相应的罚款数额进行处罚。

若商铺在未持有烟草许可证的情况下仍从事烟草产品销售活动,则有可能遭受相应的行政处分或刑事惩戒。具体而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有权勒令其终止烟草制品零售业的运营,依法收缴其非法获利款项,并且对违规经营所涉及的总金额进行罚款,其比例介于20%-50%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