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照现行《刑法》规定,被判处拘役之罪犯由公安部门在附近实行监管。需指出,拘役犯与有期徒刑犯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每月享有探亲权益,可回家居住1至2日;若积极参与劳动,亦能获得相应的酬劳。

1.遵守规定:罪犯须遵守看守所规定,表现优秀者方可申请。2.审批程序:罪犯提出申请,经管教民警同意,看守所所长审核,最后由公安机关批准。监管部门会综合考虑罪犯日常表现、再犯可能性以及对社会的潜在威胁来决定是否批准回家。

拘役可回家。法律规定,被判拘役的人,会在公安机关的监督下执行,每个月可有一到两天的时间回家,申请、审批等程序需要经过看守所、公安机关的层层批准。被允许回家的人员,看守所会出具证明,并提醒他们注意遵守规定。

在执行拘役期间,被判罚者每个月可有机会回家休憩一至两天时间。此项规定由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执行,且一般在距离被罚者家或工作地点较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特定的监管场所内进行。

在执行拘役期间,被判罚者每个月可有机会回家休憩一至两天时间。此项规定由当地公安机关具体执行,且一般在距离被罚者家或工作地点较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特定的监管场所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