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范围包括: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3、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而订立的合同无效。
无效婚姻,是指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的男女两性的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合法效力的婚姻。法律中常见的婚姻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这些:(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按照《民法典》地规定,无效婚姻的范围有:1、重婚;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3、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没有效力,当事人不具备夫妻关系,按照同居关系处理。
一、可撤销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可撤销的婚姻。有以下这些:1、因胁迫结婚的;2、一方患有重大疾病不如实告知的。二、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的婚姻。有下列情形:(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
无效婚姻主要有下列几种:1、重婚。重婚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制度,严重违背了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影响家庭稳定和社会安定,冲击计划生育政策,导致腐败,败坏党风,因此婚姻法明确规定重婚(即指重婚者的第二个婚姻)是无效婚姻。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未到法定婚龄的。法律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婚姻法确定的男二十二周岁、女二十周岁的法定结婚年龄,既考虑了男女青年的身心发育,又考虑到国家控制人口的政策,城乡群众的接受程度,是符合我国国情的。
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无效婚姻的后果如下:一、无效的婚姻,自始无效。二、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三、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四、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未到法定婚龄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无效的婚姻是:婚姻关系存在重婚、双方为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达法定结婚年龄等情形,当事人应当申请婚姻无效,无时间限制。或被撤销的婚姻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未在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因胁迫结婚,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而登记结婚,受害人在法定期限(一年)内申请撤销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