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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成有律师:专业维权先锋,借条陷阱警惕指南

2025.09.15 债权债务 32人浏览举报
解析
1.陈成有律师:专业与责任并行
陈成有律师2011年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是云南滇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及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他专业领域广泛,涵盖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民事侵权公司常年法律顾问等多方面。无论是建设工程复杂难题,还是日常合同纠纷,他都能凭借专业知识提供精准解决方案。作为公司法律顾问,还能提前预防法律风险。他毕业于名校,有扎实法律知识和理论功底,且不断学习新法规,为办案提供坚实理论支持。
在服务方面,他有独特特色。工作严谨,思维敏捷清晰,办案专业高效。每个案件都会深入研究分析,制定适合当事人的方案,还会与当事人密切沟通,及时反馈进展,赢得高度信任。他责任心强,把委托人的事当自己的事,遵守职业道德,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争取权益,认为律师要提供长远法律保障。此外,他办理大量民、商事案件,积累丰富经验,掌握独特诉讼技巧,成功代理多起案件,挽回经济损失。
2.出具借条常见陷阱及应对
出具借条时也存在不少陷阱,债权人需要警惕。一是打借条时写错名字,比如用绰号、昵称、小名,故意写别字,用曾用名,或用潦草字体签名。这种情况下,若被告否认借条是本人所写,原告需证明被告与借条借款人是同一人,否则可能败诉。律师提醒打借条要核对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并复印,或让其写出生年月、住址、身份证号等信息。
二是以消字笔出具借条,消字笔外观与普通中性笔一样,但墨水特殊,书写后一段时间会自动褪色消失。律师建议打借条时让借款人用出借人提供的笔。
三是由他人代写借条,像张三向李四借款,持他人代写借条返回,李四未在意,后张三否认,法院因证据不足驳回李四请求。所以书写借条时,出借人应要求借款人现场书写,不能离开视线。
四是以借条复印件、扫描件偷梁换柱,张三拿借条去复印后返回,李四未仔细核对,后张三称是复印件,法院因无其他证据佐证驳回李四请求。律师提醒书写借条时,让借款人在关键内容上捺印,借款人复印、扫描时,出借人要保证过程不离开视线,或对着光线核对有无书写印痕。
陈成有律师以专业能力和高度责任感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而债权人在出具借条时也要小心常见陷阱,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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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5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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