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治社会中,律师是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力量,陈成有律师便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1.陈成有律师的专业风采
陈成有律师2011年毕业于
昆明理工大学,现为
云南滇晋
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还担任律所民商事部主要负责人。他专注于
建设工程、
合同纠纷等多个领域,经手大量民、商事案件。他有着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工作态度严谨,不放过案件的任何细节。思维敏捷清晰的他,能迅速抓住案件关键,制定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其专业高效的办案风格,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服务。他成功代理多起案件,积累了丰富经验,掌握了独特诉讼技巧。
2.陈成有律师的服务理念
除了专业能力,陈成有律师很注重服务理念的优化。他把委托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他认为律师不仅要在纠纷发生后提供法律支持,更应提前参与法律事务,把控和预防法律风险,避免纠纷产生,这样更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他以法律技能为依托,以法律信仰为追求,深知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在肩,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关注法律动态,以便应对复杂法律问题。
3.
离婚协议中
债权人的维权问题
现实中,不少夫妻一方为躲避个人债务,在离婚协议中把财产全归另一方,导致债权人赢了
官司却执行不到财产。
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以2021年的案件为例,方某起诉林某偿还900万元借款及利息,
法院判决林某还款,但林某未履行。执行时发现林某名下无财产,原来林某在案件审理中与李某
协议离婚,将
公司股份转让给李某。方某起诉要求撤销该转让约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债权人对
债务人享有合法有效债权;二是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积极行为或放弃债权的消极行为;三是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在本案中,方某有法院生效判决证明对林某享有债权,林某在离婚协议中无偿处分财产。李某未提供证据证明转让并非无偿等情况,且方某执行无果,所以法院认定林某转让股份的行为影响了方某债权实现,方某的撤销权成立。
在法治社会建设中,像陈成有律师这样的法律工作者不可或缺,他们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未来,陈成有律师会继续秉持信念,为更多人排忧解难,推动法治社会进步。同时,债权人在遇到类似离婚协议财产转移问题时,可依据民法典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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