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卓越的律师——罗春利,她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众多经典案例的成功辩护,成为该领域备受瞩目的专业人才。
一、丰富的执业轨迹
罗春利律师自2006年踏入法律职业生涯,先后在
北京市雄志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任职,2020年8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在不同律所,她从专职律师逐步成长为合伙人,担任过财产犯罪法律部执行主任、刑事部副主任、公共安全犯罪研究与辩护法律事务部主任等重要职务,同时还是京师(全国)刑事委员会理事。多年的职业生涯,让她积累了深厚的行业经验和广泛的业内影响力。
二、众多经典案例彰显实力
(一)重大责任事故案轻判
在德内大街93号塌方“挖坑代表”重大责任事故案中,面对地理位置敏感、主犯身份特殊的复杂局面,罗春利律师成功为被告人卢某争取到轻判,卢某投案后一直被
取保候审,最终获刑三年零六个月(暂予监外执行)。
(二)快播案关键辩护
在快播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中,她为快播
公司五名嫌疑人之一的刘姓老总辩护,在审查起诉阶段出具关键
法律意见书,使刘某提前获释,而另外四名老总则被
公诉。
(三)
受贿案
罪名变更
“亿元水官”马超群重大受贿案中,她为马超群弟弟及其弟媳的姑姑担任辩护人,成功使弟弟的罪名由三个减为两个,弟媳的姑姑获终止审理。同时,马超群
故意伤害一案同案孟某某经其辩护也获终止审理(无罪)。
(四)逃亡杀人案定性改变
对于逃亡多年的
故意杀人案,她为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改变定性,从轻判处。王某某案中,被告人从
故意杀人罪变更为故意伤害(致死)罪,最终被轻判15年
有期徒刑,该案还受到CCTV12频道一线栏目关注报道;刘某某案中,被告人从故意杀人罪变更为故意伤害(致死)罪,最终被轻判
无期徒刑。
(五)多起案件成功辩护
在中国社会调查所诈骗案、涉黑案、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二审案、诈骗案、
敲诈勒索罪案、
交通肇事案、
非法经营罪案、合同诈骗案、妨害公务案、挪用资金及非吸两罪案、寻衅滋事案二审等众多案件中,罗春利律师都凭借专业能力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有利的判决结果,如轻判、改变定性、减少罪名、不起诉等。
三、成功为抢劫案被告人争取不起诉
(一)基本案情
成年男性韩某某伙同刘某某(男性)、李某某(女性)两个已满16周岁未成年人对一名男子使用暴力索要钱财,受害者转账1500元后报案,公安机关以抢劫罪名立案,三人归案后供认不讳。
(二)办案过程
京师律师事务所接受刘某某母亲委托,罗春利律师及赵阿媛律师担任辩护人。他们会见刘某某后,发现诸多对被告人有利的细节,如刘某某是未成年人、事件起因是被害人骚扰李某某、刘某某未持凶器且作用较小、有自首情节可能等。但刘某某起初不认罪,辩护人耐心讲解法律知识,使其理解涉案行为性质并同意辩护方案。
此后,辩护人指导刘某某及其母亲向受害人道歉并寻求赔偿和谅解,但被害人拒绝。辩护人向公诉机关说明情况并提交相关证据,起初公诉机关不同意附条件不起诉。辩护人又提交《申请不起诉律师意见书》《要求听证申请书》,阐述对抢劫定性的不同意见,引用权威解释,提出“有关未成年人强拿硬要少量财物的行为不宜按抢劫处理”观点,还列举刘某某具有的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最终,经过公开听证程序,检察院对刘某某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六个月后正式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办案小结
刑事辩护工作关系当事人的人生道路和前途命运,辩护人应精益求精,穷尽所有途径,想尽一切办法,力求最佳辩护效果,真正做到不负所托。
罗春利律师以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卓越的辩护能力,在刑事辩护领域树立了良好口碑,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是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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