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代理的种类:第一种,行为人本身没有代理权,而以代理人的身份与他人成立民事法律关系;第二种,行为人本身有代理权,但是在与他人订立民事法律关系时超越代理的权限;第三种,行为人之前有代理权,代理期限终止后仍以代理人的身份与他人成立民事法律关系。无权代理的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效力待定。被代理人事后追认的,合同有效;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但是善意相对人遭受损害的,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
对于无权代理行为,被代理人可以追认该行为,使之确定地发生法律效力,也可以拒绝追认使之确定地不发生法律效力;善意相对人可以在被代理人追认前行使撤销权使之确定地不发生效力,如果相对人希望尽早确定其效力,可以催告被代理人予以追认。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权撤销。
行为人以代理人名义实施的票据行为,形式要件齐备,票据有效。行为人以代理人名义实施的代理行为,具备票据代理的形式要件。行为人无代理权。行为人若有代理权,自属有权代理,无代理权的,才负担无权代理的后果。
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其外表特征与正常代理即有权代理并无差别,仅仅欠缺发生代理权的根据。学理上一般将不具有代理权而已他人名义实施法律行为的情形分为两类,一为无权代理,一为表见代理。
第一、概念不同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所实施的代理行为。表见代理是指被代理人的行为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基于此信赖与无权代理人进行交易,由此造成的法律效果强行由被代理人承担的代理。
无权代理的法律效果是合同无效。但是如果被代理人经相对人催告后三十日内对无权代理予以追认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追认可以通过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作出。
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