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碎后,本案当事人本以为能平静开启新生活,却陷入孩子
抚养权争夺战。
离婚后,对方配偶突然抢走孩子以争夺抚养权,当事人心急如焚又不知如何是好。孩子是她的心头肉,她既不能眼睁睁看着孩子被抢走,又担心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要回孩子,陷入深深的焦虑与无助。
当事人绝望之时,找到了
辽宁同振
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李东阳。李东阳执业3年来,参与办理大量诉讼及
仲裁案件,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他接手案件后,以细致、共情的办案风格,深入了解当事人诉求和案件情况。他认真倾听当事人讲述,设身处地为其着想,让当事人感受到温暖与安慰,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理论基础和丰富实务经验,迅速对案件进行分析研究。
破局关键在于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李律师依据《
民法典》第997条、1001条的规定,为当事人申请该禁令。申请此禁令需满足
侵权属实、损害不可逆等条件。李律师收集大量证据,证明对方抢孩子的行为属侵权行为,且对孩子和当事人造成的损害不可逆。他向
法院详细阐述案件情况和申请禁令的理由,强调以孩子利益为重的原则。
这里涉及重要
法律知识点:人格权侵害禁令。当人格权受到侵害,且侵害正在进行或即将发生,不及时制止将使权利人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行为人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本案中,对方抢孩子的行为严重侵害当事人对孩子的抚养权,属人格权侵权范畴,符合申请禁令条件。
经过李律师努力,法院最终批准侵权禁令。禁令及时制止对方抢孩子的侵权行为,委托人的抚养权得到有效保护。虽禁令只是临时救济措施,但为后续彻底解决抚养权问题争取了时间和机会。最终,通过配合相关诉讼,当事人在抚养权争夺中占据有利地位。
这起案件对处于类似处境的人群有重要参考价值。离婚或
分居期间,遭遇对方抢藏孩子情况,不必惊慌失措,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人格权侵害禁令为当事人提供及时有效的救济手段,能在一定程度上制止侵权行为,保护合法权益。同时,处理这类案件要注重收集证据,以证明侵权行为存在和损害的不可逆性。
面临离婚抚养权争夺的当事人,不要害怕,要相信法律的力量。遇到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定能维护自己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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