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劳动能力一方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要支付抚养费。2、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离婚后无劳动能力一方,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应当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离婚后无劳动能力一方,如果不直接抚养孩子的,应当要支付抚养费的。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无劳动能力:(一)60周岁以上的,可以享受退休待遇的老年人;(二)未满16周岁的,没有劳动主体资格的未成年人;(三)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肢体残疾人;(四)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非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即使没有工作收入,在有其他收入的情况下,依然应该支付抚养费,或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1、劳动行政部门做出的工伤认定通知书;2、伤病职工身份证(复印件)、照片;3、伤病职工完整连续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等材料等。
劳动能力鉴定的内容分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和生活自理障碍等级鉴定,这两部分合在一起称为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等级鉴定是确定受害职工因为工伤致使其劳动能力下降的程度,也就是对劳动能力发挥的障碍程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提交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工伤认定决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国家的政策、法规的规定,确定职工受伤或者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范围,是否符合工伤的基本条件的书面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