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这类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表现为实施了各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涉及的罪名有四十七个,每个罪名的判刑是不一样的,如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在《刑法》中规定了很多罪名,不同的情况处罚的标准不同,但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依照《刑法》第114条、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危害公共安全罪也可能不被判刑,而是被处以拘役。依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较重情节或者故意实施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就会被判刑。
我国刑法规定,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港口、河流、水源等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依照《刑法》第115条的规定,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本罪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满足判处缓刑的条件,即可以判处缓刑。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等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危害公共安全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