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要看超载的情况是怎样的,才能给予扣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20以上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一次记6分。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百分之20的,一次记3分。
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一次扣3分。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的;在高速公路上驾车低于规定最低车速的;在高速公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故障车、肇事车的;在高速公路上货运机动车车厢、二轮摩托车载人的。
1、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扣12分,罚款200元。2、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扣12分,罚款200元。3、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号牌不清晰、不完整,罚款200元。4、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安装号牌,扣12分,罚款200元。5、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扣12分,罚款2000-5000,并收缴号牌,扣留机动车。
变道一般不罚款扣分,变道不属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不进行扣分罚款。但如果是压实线变道的,则属于违反交通法律法规的行为,扣三分,罚款200元。
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城市道路机动车逆复向行驶的有两种情况,一个是逆向车道行驶违法行为需要一次记3分罚款人民币100元。另外一种情况是闯禁行驶的需要一次记3分罚款人民币200元。
鸣笛扣3分罚20-200元,这种行为被认定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九十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具体罚款金额依当地具体规定执行),并扣3分。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饮酒后或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