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广东深圳的法律界,刘加民律师是一位备受瞩目的专业
刑事辩护律师。他现执业于广东普罗米修(光明)
律师事务所,同时担任广东普罗米修(光明)律师事务所全国总部刑事部副主任。拥有6年执业年限的他,凭借着深厚的
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刘加民律师的
教育背景堪称亮眼,他是华中科技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获得了法律硕士(法学)学位。本硕均为法学专业的他,在学术道路上不断深耕,为自己打下了扎实的理论基础。在华中科技大学的学习过程中,他系统地学习了法学的各个领域,从
刑法、民法到诉讼法等,每一门课程都为他日后的法律实践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在研究生阶段,刘加民律师不仅深入钻研法学理论知识,还积极参与实践活动。他曾在检察院批捕科实习,这段实习经历让他有机会近距离接触司法实务。在实习期间,他协助检察官办理了大量审查批捕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通过参与这些案件的办理,他了解了司法机关的工作流程和办案思路,学会了如何从不同角度分析案件,如何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这段实习经历也让他深刻认识到刑事辩护工作的重要性和挑战性,更加坚定了他从事刑事辩护的决心。
为了更好地服务客户,刘加民律师并没有局限于法学领域的知识。他还学习了大量的财税知识和证券知识,拥有税务师资格、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注册会计师专业阶段合格证书等非法律领域的证书。这种复合知识背景使他在刑事辩护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是在处理涉税犯罪辩护等相关案件时,他能够将法律知识和财税知识相结合,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
刘加民律师相信“少即是多”,拒绝做“万金油律师”,他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以来,他总计办理了200+的刑事案件,坚守“精益求精,力争不辜负每一位客户信任”的理念,取得了众多成功案例。
在不予起诉的案件中,如汤某某(化名)强奸案,刘加民律师通过调取、搜集案发现场周边的监控视频、受害人微信朋友圈中的视频、受害人同事的
证人证言等证据,发现受害人和汤某某(化名)发生性关系后的行为不符合性侵案受害人的症状,进而向检察院提出不起诉。虽然一开始被拒绝,但他在庭审中再次分析全案证据,指出受害人陈述及相关证言存在多处不符合逻辑的地方,最终检察院撤回起诉并作出不予起诉决定。
在
减刑案件中,谭某某(化名)跨境诈骗案,
公诉机关指控谭某某(化名)为主犯并建议判处12年
有期徒刑。刘加民律师在审判阶段接受委托,查阅证据后发现指控谭某某(化名)是主犯的证据主要是同案犯的供述,缺乏客观证据佐证。庭审时,他通过巧妙设计问题,让同案犯承认关于谭某某(化名)的供述是猜测的,最终
法院认定谭某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不予追缴境外所得70余万。
刘加民律师凭借着华中科技大学的法学硕士教育背景,以及不断学习积累的复合知识,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对法律的信仰和对客户的承诺,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贡献着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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