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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阳:“麻*天”花椒油侵权,抗辩使用在先不成立

2025.10.30 知识产权 41人浏览举报
解析
商标法律服务领域,刘东阳律师凭借其八年的执业经验,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深厚的法律素养。他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企业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法律事务部主任等多个重要职务,深耕商标法律服务领域十余年,构建了覆盖商标全生命周期的系统化服务能力。
刘东阳律师在实务攻坚方面成果丰硕,持续输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麻*天”“鑫老x坊”商标侵权案分别入选《知识产权报》年度十大案例及地方司法典型案例;“s***s”商标撤销复审案获最高人民法院提审并改判,“活动行”案成功以“使用在先”抗辩驳回原告诉求,充分彰显其在法律适用与证据策略上的卓越能力。
在“麻*天”商标侵权案中,侵权方是原告的同行业竞争者,在“花椒油”商品上突出使用“麻*天”商标,易造成消费者混淆。本案争议焦点在于侵权方29类“食用油”产品和“花椒油”是否属于类似商品,以及侵权方的使用在先抗辩理由是否有依据。侵权方“麻*天”商标在29类“食用油”产品注册在先,并在30类“花椒油”产品上享有“蓉*卓越麻*天”商标。原告通过行政争议成功无效掉30类“花椒油”上的“蓉*卓越麻*天”商标,并确认了“麻*天”和己方“麻*天”近似。在民事案件中,主张侵权方不规范使用,同时主张“麻*天”和原告“麻*天”商标近似,通过行政案件接力民事案件的方式成功反击侵权方主张,获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支持,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予以维持。
“鑫老x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中,安徽某食品有限公司注册了“老x坊”及老x坊图形商标并用于芝麻油等产品。姑苏区某粮油经营部销售的“鑫老x坊”调和芝麻香油,商标及外包装与“老x坊”纯芝麻油类似。法院认定“鑫老x坊”商标与“老x坊”商标近似,姑苏区某粮油经营部等构成侵权,判决其停止侵权并连带赔偿经济损失。
贵州某酿酒公司诉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申请驳回复审行政纠纷案中,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商标与引证商标构成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为由驳回注册申请。原告代理人从商标与企业字号的功能区分及标志对比两个角度阐述,并提交在先案例支撑,最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撤销被诉决定,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复审决定。此案明确了商标与字号权的法律界限,统一了近似商标判定标准,强化了商标显著性审查,具有典型行政争议解决价值。
在“35类不是万能商标,二审撤销一审判决”案件中,原告某某斋投资公司拥有第35类“xx斋”商标,被告王X拥有第21类“xx斋”商标。一审法院认定王X构成侵权,王X不服上诉。二审法院详细阐释了第35类服务商标与第21类商品商标的本质区别,认定王X在直播间销售商品的行为属于直接销售,未侵害第35类商标权,撤销一审判决并驳回原告诉求。
此外,刘东阳律师还服务过多家企业。在《正**教》同名作品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中,他通过合法性论证和司法保护路径跨越,维护图书公司合法权益;在“零**”商标驳回复审行政诉讼案中,主动挖掘案件细节,为信息技术公司拿回商标权;在“廊*”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中,为包装机械公司维护权益,净化市场。
刘东阳律师凭借这些典型案例,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他在处理商标案件时,善于从多个角度分析问题,灵活运用行政和民事手段,准确把握法律适用和证据策略。他的专业能力不仅为客户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商标法律服务行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持续助力商标法律服务的高质量发展。
报告编号:NO.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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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东阳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刘东阳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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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东阳律师:“活动行”商标,成功抗辩
    北京刘东阳律师是知识产权领域的法律专家,现任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等职,有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通过“麻*天”“鑫老x坊”等多个典型案例,他积累了实战经验,精通商标确权程序,擅长侵权诉讼等。他为企业提供一体化服务,推动理论与实践融合,开展培训,助力商标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
  •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对于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要件这个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解答。
  • 刘东阳律师:“麻*天”等多案胜诉,引领知识产权与商标法律新风向
    北京刘东阳律师是知识产权与商标法律领域的专家。他任职于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有8年执业经验,擅长知识产权等多领域。他实务成绩斐然,如“麻*天”“鑫老x坊”等商标案。他还为多家公司成功维权,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在图书领域适用等。此外,他助力人才培养、开展专题培训,推动行业发展,是值得信赖的法律专家。
  • 先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是什么
    先履行抗辩权成立的条件主要是有:当事人首先需要互负债务;当事人应有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债务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关于先履行抗辩权成立条件是什么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有哪些条件
    先履行抗辩权发生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合。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具体有哪些条件?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详细内容。先履行抗辩权的成立有哪些条件一、对价关系很多学者认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成立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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