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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贺律师力挽狂澜!成功为陈某“组织偷越GBJ罪”案罪轻辩护

2025.12.01 刑事辩护 15人浏览举报
解析
在法律的浩渺海洋中,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优秀的律师则是当事人最可靠的战友。宿迁的黄贺律师,凭借其精湛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众多案件中为当事人力挽狂澜,赢得了广泛的赞誉。今天,就让我们一同走进黄贺律师的精彩案例世界,感受他的法律智慧与担当。
专业履历,实力见证
黄贺律师执业于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拥有11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321320********92,服务地区覆盖江苏宿迁。他毕业于扬州大学,获得法学学位,并于2021年8月经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认定为“三级律师”。他不仅担任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刑事部主任,还是宿迁市第五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此外,他还荣获了诸多荣誉,如2014年办理的“张某(化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获得“宿迁市法律援助案件十佳优秀案例”荣誉,2021年3月获得“2020年度优秀律师”荣誉,2025年获得宿迁市首届检察官律师模拟庭审大赛最佳辩护人。
经典案例,彰显卓越
案例一:“组织偷越GBJ罪”成功降档
2024年,陈某(化名)因涉嫌“组织偷越GBJ罪”被提起公诉,GSJG在其认罪认罚的基础上建议量刑6 - 7年。黄贺律师作为辩护人,经过仔细研究和分析,认为陈某(化名)构成该罪名,但应认定为从犯。他通过对陈某(化名)讯问笔录、其他被告人讯问笔录等证据的分析,指出陈某(化名)在整个犯罪行为中仅仅起到传达作用,并无“蛇头”的联系方式,也未与蛇头商量偷渡事宜,偷渡路线也不是他安排的。最终,法院采纳了黄贺律师的意见,认定陈某(化名)为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九个月,取得了罪轻的良好效果。
案例二:寻衅滋事案成功不起诉
2019年,刘某(化名)因醉酒后可能划伤车辆,被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黄贺律师介入后,发现该案证据存在问题,鉴定报告鉴定程序违法,不具有科学性。他依法向检察院提出法律意见,最终经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本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予起诉。
案例三:交通肇事案改判免予刑事处罚
2017年,李某(化名)因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一审被判决犯交通肇事罪。黄贺律师作为辩护人,认为被害人存在过错,李某(化名)驾驶的机动车具有安全隐患与本次交通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被害人死亡与李某(化名)的交通肇事行为也无直接因果关系。二审期间,经多次与法官沟通,最终二审法院改判李某(化名)免予刑事处罚。
案例四:工程诈骗案力挽狂澜
泗洪县某小区项目中,陈某(化名)三人因工程款问题陷入诈骗指控,检察院建议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黄贺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深入的调查分析,为陈某(化名)等人积极辩护,虽然文档未提及最终结果,但从他以往的办案能力来看,相信他会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服务理念,赢得赞誉
黄贺律师自执业以来,办理了近千件案件,积累了极为丰富的诉讼经验和办案技巧。在刑事辩护领域,他以仔细推敲、严谨论证、尽职沟通来实现良好的辩护效果。他一直秉承着“办理的不仅仅是案件,而是他人的人生”的服务理念,以极致的专业知识、负责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办案思维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受到客户的一致好评。
如果您在法律上遇到难题,不妨选择黄贺律师,他将用专业和担当为您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联系地址为宿迁市宿城区洪泽湖路714号江苏大楚律师事务所,相信他会成为您值得信赖的法律伙伴。
报告编号:NO.202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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