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广袤天地里,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而优秀的律师则是引领当事人走向胜利的指挥官。
盐城祝德宇律师,凭借其深厚的法律素养、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在众多案件中脱颖而出,成为众多当事人信赖的法律专家。下面,让我们一起走进祝德宇律师的精彩案例世界,尤其是他成功办理的案件。
一、执业背景与专业能力
祝德宇律师是
江苏善合
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拥有
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法律专业和南京政治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的
教育背景,还持有心理健康教育
教师资格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他擅长
建设工程、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合同纠纷、婚姻家事、
交通事故等多个领域的法律事务,同时担任多家企业及机关单位的法律顾问。他深知法律顾问对于企业与机关单位的重要性,能从服务对象的长远发展出发,构建全方位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二、经典案例之案件
案情简介
2024年1月28日16时许,A先生驾驶新提的临牌小客车与骑电动两轮摩托车的B女士发生碰撞,致B女士受伤、车辆受损。交警认定A先生负主要责任,B女士负次要责任。案件的争议焦点包括商业险保单“次日零时生效”条款下保险
公司能否拒赔商业险、电动两轮摩托车无牌上路是否应大幅减轻机动车方责任以及50余万元损失如何分担。
办案经过
祝德宇律师在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指导B女士固定全部医疗票据等证据,调取4S店投保流程录像等,证明保险公司未就“零时生效”条款作提示。申请
司法鉴定确定B女士的伤残及三期情况。2025年8月向
法院起诉,将相关方列为共同被告,并提交法律条文及类似判例论证“次日零时起保”条款无效。庭审中,针对保险公司的抗辩,祝德宇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投保人缴费且保单已生成,合同即时成立并生效,“零时生效”条款无效;非医保用药扣减无依据;电动两轮摩托车无牌不应大幅减轻机动车方责任。法院当庭调取投保单电子档案,确认相关情况。庭审后法院组织两轮调解,但保险公司仅同意在
交强险外再付15万元,祝德宇律师坚持观点,调解未成。
案件结果
2025年10月,法院作出判决,认定“次日零时起保”条款无效,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300万元商业三者险内承担75%责任,核定B女士各项损失并判令保险公司赔付,
诉讼费、鉴定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大部分。判决生效后30日内,保险公司全额履行,B女士一次性拿到27.7万元赔偿款。
案件意义
此案件中,法院首次在盐城地区以判决形式否定“次日零时生效”商业险行业惯例,为同类案件提供范例。B女士无需另行向车主追偿,后续治疗、康复费用有保障;A先生亦无需自掏腰包,纠纷一次性解决。
三、其他成功案例彰显实力
除了上述案件,祝德宇律师还成功办理了、、等案件。在这些案件中,他凭借专业的
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祝德宇律师以其专业的能力、负责的态度和出色的办案成果,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如果您在法律事务上遇到难题,祝德宇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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