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来说在我们发生交易行为的时候,我们都会签订一系列的合同来保障我们自身的利益,但是有些情况下我们提前完成合同约定,比如贷款合同提前收回贷款是否属于当事人约定解除权呢?接下来和华律网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

签订借款合同时对付还贷的时间等也做了明确的规定,但是后来债权人着急着用钱,在还款期限还没有到之前就跟对付要求还钱了,他也觉得自己有理由,因为在借款合同是有提前收贷条款,属于合法情况。华律网小编详细告诉你有关知识。

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人们在进行交易是一般都会签订合同。合同订立的前提是合法的,而且是自愿的。合同是不能轻易解除的,那么合同当事人能否约定任意解除权呢?下面华律网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合同当事人能否约定任意解除权

任意解除合同,也就是无条件的合同解除,这种方式并不以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为前提,而是完全依据一方当事人自身的意愿独立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合同当事人在一定情形下可约定任意解除权。一般合同解除需符合法定或约定条件,法定解除有明确情形。约定任意解除权基于合同自由原则,但不能违反规定和公序良俗,若不合理加重对方责任等可能无效,应在合法合理公平框架内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