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有关系进行分割。一般是按份共有,也就是按照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按份共有,则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也就是一人一半。2、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个人财产归个人。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分割;协议不成时,可以向法院起诉,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1、同居期间的财产按照共有关系进行分割。一般是按份共有,也就是按照出资额的比例进行分割,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按份共有,则按照共同共有处理,也就是一人一半。2、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如果是个人所有的财产归该所有人,一般不分割。
1、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分割;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3、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同居前的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已成共识。同居后的财产归属应为: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以下原则分割。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同居财产如何分配,需具体分析。 行动建议: 1、不同于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实行法定的夫妻财产共同所有制,即婚后取得的财产一般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但同居关系不受保。
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同居,而是恋爱或者性伙伴关系的。解除同居时,同居期间的财产,能证明为一方财产的,归该个人所有;不能证明为一方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同居生活期间,男女双方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视为共同财产,应该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适用平等分割原则处理。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其财产是个人的,则不能分割。同居期间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
同居生活的应当由双方协商分割财产;如果是可以分割的共有财产,按双方所占有的财产份额进行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的,可以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