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甲是一名建筑工人,于2023年1月入职A建设集团,在项目工地从事瓦工工作。天有不测风云,2023年2月,甲在作业时从脚手架跌落受伤。幸运的是,甲的受伤被认定为
工伤,后经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九级。甲主张日工资640元,要求A
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医疗费等各项工伤待遇,并解除
劳动关系。然而,A公司辩称工资标准过高,且已先行支付部分款项,请求依法核减。无奈之下,甲
委托律师代理本案
仲裁。
这个案件面临着诸多难点。首先,工资标准争议极大,申请人主张日薪640元,用人单位主张日薪280元,这直接影响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工资的计算。其次,停工留薪期时长、护理费标准存在争议,双方差距明显。再者,用人单位已垫付多项费用,需逐项核对、合法抵扣。另外,工伤待遇项目多、计算规则复杂,涉及基金支付与单位支付项目区分。最后,
建筑行业用工流动性强、计件/计日用工模式增加了事实认定的难度。
面对这些难题,律师制定了清晰的办案思路。首先,先固定工伤核心事实,以
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意见书为基础,确立赔偿前提。其次,聚焦关键争议,围绕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护理期、伤残就业补助金展开重点论证。然后,依法区分支付主体,明确哪些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哪些由用人单位承担。接着,客观核对已付款项,对单位垫付费用据实认可,依法抵扣,提升裁决可执行性。最后,以终局解决为目标,推动仲裁一次性确认劳动关系解除与全部工伤待遇,避免后续反复维权。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律师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律师对工伤流程与法律适用熟练,精准把握工伤认定、鉴定、待遇计算全流程规则。在证据质证方面严谨细致,协助仲裁庭查清工资标准、出勤天数、已付款等关键事实。项目计算规范准确,严格按照省职工月
平均工资、停工留薪期目录、护理标准依法核算。庭审抗辩务实,在客观证据基础上为委托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不盲目虚高主张。切实保障了弱势劳动者的权益,帮助建筑工人在受伤后快速拿到确定性赔偿,实现权益落地。
经过仲裁委的审理,最终依法裁决:确认双方劳动关系于2023年8月18日解除;A公司于裁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支付甲各项工伤待遇共计78365.4元(已扣除公司先行支付的41000元);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由双方按规定申报,所得归甲所有。
这个案例是建筑行业
农民工工伤九级维权的典型胜诉案例,对同类案件具有重要参考意义。首先,
工伤赔偿不以“书面
劳动合同”“固定工资”为唯一依据,事实用工、实际出勤同样受保护。其次,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工资表等客观证据为准,不能仅凭单方陈述。再者,停工留薪期、护理费、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均有明确法定标准,律师可依法精准计算。最后,建筑企业应依法为工人参保工伤保险,既分散用工风险,也能保障工人受伤后及时获赔。
对于广大农民工来说,在工地受伤后,应第一时间申请工伤认定,及时固定证据,通过法律途径足额主张工伤待遇,切勿“私了”吃亏。同时,这也提醒用人单位,要依法履行自己的责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让劳动者在工作中更有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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