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2023年10月8日,杨某在嘉善县天凝镇某河道附近落水身亡。这原本是一场令人痛心的意外,但杨某的儿子蒋某甲、蒋某乙却认为,事故是青岛某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某某公司”)施工遗留钢丝绳所致。于是,在2023年12月28日,他们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向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青岛某某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青岛某某公司面临这突如其来的诉讼,顿时陷入了困境。一旦败诉,不仅要承担巨额的赔偿费用,还会对公司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在这种情况下,青岛某某公司委托了专业的林红鹤律师应诉。
林红鹤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工作。她深知,要想为青岛某某公司争取有利的结果,就必须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证据、精准适用法律。经过深入调查和分析,林律师围绕四个核心要点,形成了严谨的答辩意见。
落水原因与地点均无法确定
原告仅以照片主张“钢丝绳致摔倒落水”,但这一证据存在严重缺陷。照片无法证实拍摄时现场的原状,也不能排除河道流动导致遗体位移、死者自行喷洒农药时失足、自身健康状况等其他可能。因此,关键事实的证据严重不足。
委托人已尽合理安全保障义务
案涉水闸工程事发前已竣工并验收合格,施工期间依规设置了防护与警示标识,竣工后也按规范拆除了防护设施、恢复了场地原状。这表明青岛某某公司不存在违法施工或管理过错,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事故与施工无法律上因果关系
事发河道为天然河道,死者长期居住于此、熟悉周边环境。他在非耕作区域喷洒农药,自身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死亡后果属于意外事件,与青岛某某公司的施工行为并无关联。
过错责任原则下无责即不赔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过错责任原则,青岛某某公司无过错、无侵权行为、无因果关系,依法不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为了进一步证明青岛某某公司的无责,林红鹤律师同步申请并配合法院进行现场勘验。通过现场勘验,还原了事发场地的真实状况,当庭清晰揭示了原告证据不足、因果关系无法成立的关键问题。
同时,林律师在庭后持续与承办法官进行专业沟通,不断夯实无责抗辩的逻辑。她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逻辑推理,让法官更加深入地了解案件的真实情况,增强了法官对青岛某某公司无责的内心确信。
在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面前,原告最终认可了诉讼请求难以成立。2024年3月4日,原告主动申请撤诉。嘉善县人民法院作出(2023)浙0421民初5122号民事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青岛某某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至此,案件以最有利的结果圆满办结。
这起案例为施工单位和其他可能面临侵权诉讼的主体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依法履职,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设置必要的防护和警示标识,确保施工安全。竣工后,也要按照规定恢复场地原状,避免留下安全隐患。只有这样,才能在面对侵权诉讼时,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自己已经尽到了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
留存完整证据
证据是打赢官司的关键。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留存各种证据,如工程验收报告、现场防护和警示标识的照片、施工日志等。这些证据可以在诉讼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帮助施工单位证明自己的无责。
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
遇到侵权类诉讼,务必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帮助当事人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证据、制定应诉策略,以最小的成本实现最大的权益保障。
在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中,施工单位、管理人等主体只要依法履职、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留存完整证据,即便被诉,也可以通过专业的法律抗辩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起案例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思考和启示,让我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能够更加从容应对。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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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红鹤律师
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执业地:嘉兴
擅长:
刑事辩护、工伤赔偿、劳动纠纷、合同纠纷、法律顾问
律师简介
林红鹤律师,毕业于上海社会科学院,刑法学硕士,现为上海德尚(嘉兴)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系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常华社区顾问律师,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司法所值班律师。执业以来,办理案件300余件,其中民商事案件涉及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刑事案件涉及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假冒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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