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故事发生在2011年至2012年间,年近七旬的滕老先生(化名)出于朋友情谊,分多次向被告张先生(化名)出借款项用于工程周转,实际出借金额高达104.8万元。滕老先生本以为朋友会按时还款,可没想到,被告在偿还了29万元后便不再履约。随着时间的推移,剩余的本金和多年累积的高额利息,让年事已高的滕老先生陷入了困境。他多次催讨,但都没有结果,维权之路举步维艰。无奈之下,他找到了专业的律师团队,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这笔“养老钱”。
接手案件后,律师敏锐地意识到,本案时间跨度长、证据繁杂,被告极有可能提出各种抗辩。为此,律师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逐一破解难题。
被告声称2017年已转账110万元还清了全部借款。这听起来似乎很有说服力,但律师并没有被表面现象所迷惑。律师当庭指出,该笔款项实际是偿还被告欠滕老先生女儿的40万元借款及利息,与本案无关。为了证明这一点,律师提交了相关证据链,包括借款协议、转账记录等。这些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成功说服法院不予采信被告的说法。
针对一笔转入案外人账户的20万元借款,被告辩称借条系受胁迫出具。这是一个比较棘手的问题,因为胁迫的证据很难收集。但律师并没有退缩,通过申请法院调取询问笔录、传唤证人出庭等方式,证明借款事实高度存在。而被告未能提供任何被胁迫的证据,最终法院认定该借款事实成立。
被告提交了一份15万元的现金收条,企图证明已还款。律师仔细审查后发现日期有明显涂改痕迹,立即申请笔迹鉴定。鉴定结论证实:收条日期“17”系由“11”变造形成。法院据此认定该笔还款事实不存在。这一鉴定结果成为了案件的关键转折点,有力地打击了被告的虚假陈述。
在律师的有力代理下,一审法院全面采纳了其代理意见,判决被告偿还剩余本金75.8万元及相应利息。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期间,律师继续精准发力,最终促成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被告确认尚欠本息共计80万元,并约定了分期还款计划。若逾期未付,滕老先生可直接申请按135万元强制执行。
调解生效后,律师第一时间代理申请强制执行,成功扣留并提取了被告在城投公司的工程款。八旬老人的百万债权,最终圆满实现。
- 法律依据
- _
关于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麻阳县莫洪奎律师
湖南锦江律师事务所执业地:怀化
擅长:
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医疗纠纷、行政
律师简介
莫洪奎律师,执业于湖南锦江律师事务所,法院调解员、湖南省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具备多元化的纠纷解决视野与专业深度。 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工程建筑、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合同纠纷等领域,具备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庭审实战经验。经典案例:代理交通肇事案,争取到缓刑判决 ...
更多
报告编号:NO.2026061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