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案件回顾:两名青年陷入犯罪泥潭
本案的两名被告人分别是1996年出生的王某和2002年出生的陈某,两人均来自重庆市,且都处于无业状态。2025年12月4日,他们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昆山市公安局刑事拘留。2026年1月7日,王某被逮捕并羁押于昆山市看守所,而陈某则被取保候审。案件经过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的审理,最终于2026年4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
律师策略:多管齐下争取轻判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的曾胜权律师担任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在这起案件中,他运用了一系列精准的办案策略,为陈某争取到了实质性的从宽处理。
精准把握量刑情节,确定从犯地位
曾律师深知,在共同犯罪中,准确界定被告人的地位和作用对于量刑至关重要。他详细梳理了陈某在犯罪过程中的具体行为,通过分析陈某参与犯罪的程度、获利情况以及其在整个犯罪链条中所扮演的辅助性角色,有力地论证了陈某属于从犯。根据法律规定,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这为后续的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积极推动认罪认罚,降低刑事责任风险
曾律师引导陈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认罪认罚的被告人可以获得从宽处理的机会。这一策略不仅体现了陈某的悔罪态度,也有效地降低了他的刑事责任风险。
全力争取缓刑适用,聚焦关键因素
这是本案的核心突破点。面对“判处拘役五个月”的量刑建议,曾律师明确提出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他从多个维度进行论证:陈某年仅23岁,年纪尚轻;拥有高中文化,具备一定的认知能力;无前科劣迹,说明其并非惯犯;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并且具备监管条件,能够在社区接受有效的监督和矫正。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充分证明陈某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缓刑适用条件。
全程跟进取保候审,实现连贯辩护效果
陈某自刑事拘留后于2026年1月7日即被取保候审,曾律师充分利用这一有利状态,在审判阶段继续为陈某争取非监禁刑。从取保候审到最终适用缓刑,实现了“取保+缓刑”的连贯辩护效果,最大程度地保障了陈某的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对比鲜明,缓刑带来新希望
2026年4月16日,昆山市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法院未采纳其辩护人提出的“量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的辩护意见。而被告人陈某则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法院完全采纳了曾胜权律师关于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陈某得以在社区接受矫正,无需实际羁押。
这一结果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两名被告人同案同罪,但陈某在曾律师的有效辩护下,不仅刑种从“有期徒刑”降为“拘役”,更成功适用缓刑,避免了牢狱之灾,实现了实质性的从宽处理。这充分体现了曾律师在轻罪案件中争取缓刑适用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策略。
以案说法:法律的温度与力量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很多启示。对于普通人来说,首先要增强法律意识,避免陷入犯罪的泥潭。在生活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诱惑,但一定要坚守法律底线,不做违法犯罪的事情。
而当不幸遭遇法律问题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至关重要。像曾胜权律师这样的专业刑事辩护律师,能够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知识,为被告人制定合理的辩护策略,最大程度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同时,法律也并非冰冷无情,它既有惩罚犯罪的一面,也有给予改过自新机会的一面。缓刑制度就是法律人性化的体现,它给了像陈某这样的年轻人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让他们能够在社区中接受矫正,回归正常生活。
总之,通过这起案例,我们看到了法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也感受到了专业律师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希望大家都能从这起案例中汲取教训,增强法律意识,远离犯罪,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法治的社会环境。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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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胜权律师
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苏州
擅长:
合同纠纷、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劳动纠纷、婚姻家庭
亮点:
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企业车间铜材失窃案:从犯获缓刑的辩护策略启示”等4个刑事辩护案例。
律师简介
曾胜权律师:联系电话:13291196866,上海明伦(苏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刑事辩护律师,拥有10年一线刑辩执业经验,累计经办刑事案件近千起,是专注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实战派专家。
专业背景与执业资质
教育经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上海大学法律硕士,具备法学与商学交叉复合知识结构,擅长从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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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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