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某虚假投资诈骗团伙搭建了非法外汇、贵金属交易平台,通过虚构“投资导师”身份,诱导客户入金,然后操纵平台数据导致客户亏损,累计骗取被害人71万元。徐某作为团伙下属业务组组长,负责发展客户、培训新员工,参与了2018年的诈骗活动。案发后,徐某因另案服刑完毕被追诉。此时,家属委托律师参与诉讼,希望能为徐某争取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
明确从犯地位
律师介入案件后,首先对共犯层级和作用进行了细致梳理。发现徐某仅为业务组长,受团伙主犯雇佣开展工作,未参与平台搭建、资金分配等核心环节。这表明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这一认定为后续的辩护奠定了重要基础,因为从犯在量刑上通常会比主犯从轻处罚。
挖掘从轻情节
除了从犯身份,律师还积极挖掘其他从轻情节。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并且,他自愿认罪认罚,主动向公安机关全额退出违法所得10万元,悔罪态度明确。这些情节都可以作为从轻量刑的依据。
应对前科问题
然而,徐某存在前科,这可能会对量刑产生不利影响。律师针对这一情况,向法院说明其前罪与本罪无关联,且徐某已预缴全部罚金,请求法院结合其参与程度在量刑建议范围内从轻处罚。
在法庭上,律师充分阐述了辩护观点。强调徐某作为从犯,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同时,列举了徐某的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预缴罚金等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认定徐某构成诈骗罪,系从犯。结合其各种从轻情节,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与前罪余刑合并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扣除已羁押期限后,徐某仅需再服刑6天即可刑满释放。
对于涉众型诈骗犯罪中的从犯,精准梳理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实际参与程度至关重要。通过明确从犯地位,结合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与其行为危害性相匹配的最轻处罚,最大限度减少刑罚对当事人的影响。
在这起案件中,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细致的工作,成功为徐某争取到了大幅从轻量刑。这也提醒我们,在面对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我们也要提高警惕,远离投资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避免陷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借鉴这起案件的经验,为自己争取一个公正的结果。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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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靖律师
安徽通闻律师事务所执业地:合肥
擅长:
经济犯罪、公司犯罪、刑事辩护、职务犯罪、取保候审
亮点:
在本平台上有该律师代理的“穿透”信息核实”伪装——姜靖律师代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辩护策略分析”等13个刑事辩护案例。
律师简介
姜靖律师系安徽通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刑事业务部主任,2012年进入安徽铜陵某区检察院,先后在反贪局、侦查监督科、刑事检察二部(负责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工作历练,拥有十余年检察机关工作经历与丰富刑事辩护实务经验,兼具司法一线办案视角与专业律师服务能力,深耕刑事辩护、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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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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