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交易波折不断
第三人蔡某在
济南西部购买了一套
商品房,是从
银行贷款买的。在房屋还没办
房产证的时候,蔡某把房子卖给了委托人苏某。苏某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给蔡某,还让蔡某先把银行贷款还清,双方约定等房屋办证的时候,苏某再一次性付清剩下的购房款。然而,事情并没有按照约定顺利发展。蔡某收到钱后,并没有按约定向银行还款。等房屋具备办证和过户条件了,蔡某也拒绝出面配合苏某办理相关手续。
苏某遇到这种情况,肯定不能坐以待毙,于是委托了律师起诉蔡某,要求蔡某继续履行双方之间的
房屋买卖合同。在判决前,为了能顺利解决问题,苏某垫付款项把银行贷款还清了,这样就把银行的抵押权给涤除了。最终,苏某取得了胜诉判决,他本以为这下可以顺利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了。
突发状况:房屋被查封
可没想到,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因为蔡某在平安银行还有消费
贷款逾期,平安银行把蔡某起诉了,并且将案涉房屋查封了。这对苏某来说,无疑是个巨大的打击,他的过户计划又被打乱了。
遇到这种情况,苏某的代理律师迅速行动起来,及时设计和调整了新的诉讼策略。律师向执行
法院提出了
执行异议,希望法院能解除对房屋的查封。幸运的是,执行法院支持了苏某的执行异议。但平安银行不服这个结果,依法提起了执行异议之诉。这个案件经历了一审和二审两个阶段,好在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苏某的请求,把平安银行对房屋的查封措施解除了,苏某终于可以把房屋顺利过户到自己名下。苏某特别高兴,还发微信给代理律师报喜并表示感谢。
法律剖析:为何苏某能胜诉
合同的有效性
苏某和蔡某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而且不违反
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这个合同是有效的。苏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并且积极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比如垫付款项还清银行贷款等。这说明苏某在整个交易过程中是诚信的,他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护。
购房人的权益保护
在这种未办证房屋买卖的情况下,法律是倾向于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的。苏某已经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并且实际占有了房屋,虽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但他已经对房屋有了一定的权益。而且,苏某为了能顺利过户,还积极解决了银行贷款的问题,涤除了抵押权。这些行为都表明苏某是真心想要购买这套房屋,并且为了实现这个目的付出了努力。
执行异议的合法性
律师提出的执行异议是有法律依据的。平安银行虽然对蔡某有债权,但不能因为蔡某的债务问题就随意查封苏某已经购买的房屋。苏某对房屋有合法的权益,他的权益应该优先于平安银行的债权。所以,法院支持苏某的执行异议是合理合法的。
案例启示:
买房需谨慎
签订合同要谨慎
在进行房屋买卖时,一定要签订详细、明确的合同。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付款方式、办证时间、过户手续等。就像苏某和蔡某的合同,如果合同中能对蔡某还款和配合过户等事项有更明确的约定和违约责任,可能蔡某就不敢轻易违约了。
注意产权情况
在购买房屋前,一定要了解房屋的产权情况。如果房屋还没有
办理房产证,要注意其中的风险。可以要求卖方提供相关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等资料,了解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情况。
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果在房屋买卖过程中遇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像苏某,在蔡某违约后,及时委托律师起诉,并且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最终才取得了胜诉。如果他拖延时间,可能会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自己的权益也更难得到保障。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房屋买卖中会遇到各种问题,但只要我们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签订合同谨慎,遇到问题及时维护自己的权益,就能在很大程度上避免风险,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大家在买房时都能多留个心眼,顺利买到自己心仪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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