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工期后“被不合格”遭辞退,劳动者劳动仲裁成功维权!
解析
2025年10月,王某某入职北京玨瑁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双方约定了一周的试工期,试工结束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王某某入职后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完全符合岗位要求。然而,就在签完劳动合同仅仅一周后,公司却突然以“试工不合格”为由,单方面违法解除了与王某某的劳动关系。不仅如此,公司还拖欠了王某某10月20日和26日的工资,10月26日休息日加班也未支付加班费。面对公司如此恶劣的态度,王某某感到十分无助,但他并没有选择默默忍受,而是委托时胜元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决心追讨自己的合法权益。
时胜元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带领团队投入到案件中,精准抓住了案件的核心,并制定了全方位的维权方案。
直击违法解除本质
律师明确指出,试工期已经结束,劳动合同也已签订,此时公司再以“试工不合格”辞退王某某,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这属于典型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行为。在法律上,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内,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必须在试用期内提出,并且要能够举证证明录用条件和员工不合格的事实。而在这个案例中,试工期结束后公司才以此为由辞退王某某,显然是违法的。
固定完整证据链
为了全面驳斥公司的无理抗辩,律师团队仔细梳理了王某某的入职记录、工作成果、解除通知、加班凭证等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链条,有力地证明了王某某在工作中的表现以及公司的违法事实。入职记录可以证明王某某的入职时间和试工期的约定;工作成果则展示了他在工作中的能力和业绩;解除通知明确了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加班凭证则证实了王某某存在加班的事实以及公司未支付加班费的情况。
精准主张全部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律师依法为王某某追讨拖欠工资、违法解除赔偿金、休息日加班费。每一项诉求都有明确的法律支撑,确保王某某能够获得应有的赔偿。拖欠工资是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行为,王某某有权要求足额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公司需要支付2倍赔偿金,以弥补王某某因此遭受的损失;休息日加班未支付加班费,公司也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
经过律师团队的努力,北京市大兴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完全采纳了代理意见,作出了终局裁决。公司需要支付拖欠王某某的工资1149.43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5000元,支付休息日加班工资344.83元。王某某的全部核心诉求均获得支持,成功追回了所有损失,他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全面保障。
通过这个案例,时胜元律师提醒广大劳动者,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避开以下这些职场陷阱。
试工期≠试用期,不是辞退挡箭牌
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内,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必须在试用期内提出,并且要能够举证证明录用条件和员工不合格的事实。试工期结束后再以此为由辞退员工,100%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需要支付2倍赔偿金。所以,劳动者要清楚自己的权益,不要被用人单位以“试工期”为由随意辞退。
工资、加班费,一分都不能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克扣休息日加班费均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有权要求足额支付。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可以直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在工作中,劳动者要注意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权益。
维权关键:证据+专业律师
职场维权的核心是证据,劳动者要妥善留存入职记录、劳动合同、考勤、沟通记录、解除通知等证据。当遭遇违法侵害时,切勿盲目妥协,要及时委托专业的劳动法律师,这样才能最大化地争取自己的权益。专业律师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维权方案,帮助劳动者在复杂的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试用期从来不是用人单位的“法外之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容肆意侵犯。如果你也遭遇了职场不公,不要害怕,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的职场权益保驾护航!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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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胜元律师
北京市华泰(大兴区)律师事务所执业地:北京执业9年
擅长: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公司法
律师简介
时胜元 资深执业律师执业机构: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执业资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深耕民商、刑事、合同、劳动、公司五大核心法律领域,兼具扎实理论功底与丰富实战经验,专注解决各类复杂法律纠纷,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合同+商业特许经营领域权威主导多起商业特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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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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