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理赔遭拒,企业陷入困境
某
劳务派遣公司为转移用工风险,为名下雇员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本以为有了这份保险,员工发生
工伤时就能得到保障,可意外发生后,却陷入了理赔纠纷。
在保险期间内,一名雇员在工作过程中遭遇工伤。经鉴定明确了误工期、护理期与营养期后,劳务派遣公司先行向该雇员赔付了医疗费、伤残
赔偿金、误工工资等各项损失,合计17万余元。当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时,却遭到了拒绝。
保险公司主张应当依据一份劳务派遣公司并未参与签署的行业保险合作方案来限定理赔项目及金额,拒绝按合同约定全额赔付。按照保险公司的说法,劳务派遣公司仅能获赔不足10万元,这意味着公司要自行承担超7万元的用工损失。双方协商无果,劳务派遣公司无奈之下向
法院提起诉讼。
争议焦点:第三方合作方案是否有效?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保险公司主张的第三方合作方案是否属于案涉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保险公司称投保单中注明“详见协议”,认为该协议就是案涉行业保险合作方案,应当按照该方案约定的限额仅赔付伤残、医药费、住院误工补贴等少数项目,其余营养费、精神抚慰金、鉴定费等均不予赔偿。同时,保险公司试图将投保单与合作方案绑定,主张投保单已明确合作方案为合同组成部分,拒赔理由具备合同依据。
关键抗辩:从合同相对性原则切入
在这个案件中,律师精准抓住争议核心,从合同相对性原则切入,提出了关键抗辩意见。
协议与保险合同无关联性
律师明确指出,案涉行业保险合作方案的签订主体是行业协会与保险公司的地方支公司,而本案的投保人与保险人均不是该协议的签订方。这就意味着,该协议与案涉保险合同在法律上没有关联性,不能作为限制理赔的依据。
保险公司举证不能
针对投保单中“详见协议”的表述,律师提出保险公司无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此处的“协议”就是其所主张的第三方合作方案。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也就是说,保险公司不能仅仅凭借投保单上的模糊表述,就要求按照第三方合作方案来理赔。
保险合同保障范围明确
结合保险单明确约定的《雇主责任保险条款》内容,律师说明保险合同的保障范围已覆盖雇主依法应当承担的全部
工伤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主张限缩理赔范围,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
案件结果:企业获全额理赔,权益得到保障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全部理赔款169488.12元,并承担一审
诉讼费用。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依然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保险公司需另行承担二审诉讼费用。劳务派遣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获得两级法院支持,成功避免了企业自行承担用工风险损失。
案例启示:企业投保与理赔的注意事项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可以为企业在投保和理赔过程中提供一些有益的启示。
仔细审查保险合同
企业在投保时,一定要仔细审查保险合同的条款,明确保险责任和理赔范围。对于一些模糊的表述,要及时与保险公司沟通,避免在理赔时产生争议。
保留相关证据
在理赔过程中,企业要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保险合同、理赔申请材料、员工的工伤鉴定报告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企业在理赔纠纷中维护自己的权益。
寻求专业法律帮助
当企业遇到理赔纠纷时,不要盲目与保险公司协商,最好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律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解决方案,提高企业获得全额理赔的几率。
总之,雇主责任险是企业转移用工风险的重要工具,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可能会遇到各种问题。通过这个案例,我们希望企业能够更加重视保险合同的签订和理赔过程,遇到问题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