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2024年8月,鸿某某与禾澎鲜在某某区民政局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协议中明确约定,位于某某苑的111.48平米房屋归鸿某某所有;位于某某谷的公寓及河北某某城的在建公寓归禾澎鲜所有;存款8万元及卖房款44万元,合计52万元归禾澎鲜所有。
本以为这段婚姻就此画上句号,双方可以各自开启新的生活。但没想到,仅仅过了半年,也就是2025年3月,鸿某某突然将禾澎鲜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条款,重新分割52万元共同财产。
鸿某某给出的理由有三点:一是签订协议时存在认知障碍,他声称2017年因急性闭合性重型颅脑损伤做过手术,术后留有“认知障碍、脑外伤后精神障碍”,签约时无法正确判断;二是被告隐瞒共同财产;三是协议显失公平,他作为一个需要持续康复的病人,仅分得一套房产,而被告拿走了全部现金和两套公寓。
面对鸿某某的起诉,禾澎鲜委托了专业律师为自己辩护。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梳理出核心抗辩思路,从多个方面进行了有力反击。
证据时效反击:7年前的病历不能证明签约时的状态
鸿某某提交了2017年9月的诊断证明书,试图证明自己在2024年8月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认知障碍。但律师指出,从2017年到2024年,已经过去了整整7年。在这7年里,经过恢复治疗,鸿某某的身体状况很可能已经明显改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且,鸿某某未能提供任何2024年签约前后的精神鉴定或医疗记录,仅凭7年前的病历,无法证明签约时的状态。
行为逻辑反驳:若真有认知障碍,为何半年后才起诉?
律师当庭提出了一个尖锐的逻辑疑点:如果鸿某某在2024年8月签约时真的存在“术后认知障碍”,无法理解协议内容,那么他为什么时隔半年后,也就是2025年2月才起诉呢?这半年的认知能力又如何解释?如果当时真的无法判断,为何不在离婚后立即提出异议?这一质疑让鸿某某的说法显得漏洞百出。
程序防线:离婚冷静期+民政部门公证
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且经过了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还在民政部门进行了备案。律师强调,没有证据表明存在欺诈、胁迫或重大误解的情况下,鸿某某所谓的“显失公平”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法律并不要求离婚财产分割必须“均等”,只要双方真实自愿即可。
原告申请调查令,却未能提供任何有利证据
法院根据鸿某某的申请开具了律师调查令,但鸿某某及其代理律师最终未能提供任何证明签约时存在认知障碍或被告隐瞒财产的证据。这进一步削弱了鸿某某的诉求。
经过审理,某某区人民法院认为,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具有约束力。鸿某某提供的2017年诊断证明,无法证明2024年签约时存在认知障碍;他也未举证证明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情形;而且,若他在2024年8月确有认知障碍,时隔半年才起诉,合理性存疑。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鸿某某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950元由鸿某某负担。
证据为王,尤其是“行为能力”问题
在离婚协议纠纷中,如果一方主张签约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必须提供同期的医疗鉴定或病历。像鸿某某这样拿几年前的旧病历,法院基本不会采纳。所以,在涉及此类纠纷时,一定要注重证据的时效性和关联性。
离婚冷静期不是摆设
法律设置离婚冷静期,不仅是为了让双方慎重考虑感情,也让财产分割方案有充分时间被审视。一旦签字,再反悔就需要极强的证据支撑。这提醒我们,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要谨慎,充分考虑清楚自己的权益和义务。
律师的作用:把“故事”还原为“证据”
在这个案例中,鸿某某讲了一个令人同情的“脑伤病人被坑”的故事,但律师没有陷入情感对抗,而是紧紧抓住证据链断裂这一核心,用时间逻辑和举证责任规则,四两拨千斤地赢得了胜诉。这体现了律师在处理法律纠纷时的专业价值,能够帮助当事人从复杂的情况中找到关键证据,维护合法权益。
离婚协议不是儿戏,也不是一方可以随意反悔的“草稿”。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纠纷,请记住:律师的价值,就是在看似一边倒的“故事”中,找到法律的支点,用证据说话。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让大家对离婚协议的签订和效力有更清晰的认识,在遇到问题时能够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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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国星律师
山西龙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执业地:太原
擅长:
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离婚、交通事故、刑事辩护
亮点:
担任“山西省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务。
律师简介
牛国星律师,法律硕士,中共党员,山西龙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18年开始从事法律实务工作,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领域:合同经济纠纷、企业法律顾问、婚姻继承、建设工程纠纷、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受到了广大当事人的认可与好评,始终秉持“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为律师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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