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作为法律领域的专业人士,肩负着捍卫正义、守护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使命。董呈明律师,是一位拥有十五年专职律师执业经历的资深法律人,他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律师执业诚信与职业操守的深刻内涵。以下通过几个典型案例,为您展现董律师在不同领域的专业风采和坚守的职业准则。
(1)
建设工程领域:坚守合同约定,维护施工方权益
在建设工程
施工合同纠纷中,董律师代理施工方的案件屡见佳绩。比如在固定总价建设工程结算争议案中,委托方(施工单位)与某房地产
公司签订小市政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工程已按期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使用。然而,开发商长期拖延审计,后单方大幅核减工程款,拒绝足额支付。董律师在代理此案时,秉持着诚信和专业的态度,依据合同约定和事实证据,为施工方据理力争。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通俗来讲,就好比你去餐厅吃饭,饭菜做好端上来,你尝了觉得味道不错,符合你们之前说好的标准,那你就得按照说好的价格付钱。在这个案例中,施工方已经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工程,并且验收合格,开发商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不能随意核减。该规则支撑案例中施工方的抗辩,明确了开发商不能以单方审核为由随意扣减工程款,必须依据合同约定支付款项。
董律师指出,案涉工程为固定总价合同,施工方已全面履约,合同内价款应直接认定,不得随意扣减。同时,开发商主张的未施工、甲供材超供、洽商核减等,均无有效证据支撑,且其长期拖延结算,事后单方出具的核减函不具结算效力。最终,二审
法院全面采纳代理意见,判决驳回开发商上诉、维持原判,施工方全额获得一审确认的工程款及质保金。
(2)婚姻家事领域:捍卫
夫妻共同财产,守护家庭正义
在婚内擅自赠与第三者财产返还纠纷案中,原告与第三人系合法夫妻关系,第三人在婚姻存续期间与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交往,并多次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无偿赠与被告。董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深入调查,精准把握法律关系。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这就像是夫妻两人共同经营一个账户,里面的钱是两人共有的,任何一方不能未经对方同意就把钱随便给别人。在这个案例中,第三人非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属于无权处分,这种赠与行为是无效的。该规则支撑案例中原告的诉求,明确了第三人的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应返还受赠款项。
董律师明确指出第三人的赠与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且违背公序良俗,依法应认定无效。他逐一核对转账流水,区分合伙经营支出与无偿赠与款项,击破被告的抗辩。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代理律师意见,确认赠与行为无效,被告全额返还赠与款项及利息,原告成功追回被擅自处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3)
刑事辩护领域:精准辩护,为当事人争取轻判
在涉恶团伙
抢劫、
寻衅滋事案中,被告人系恶势力犯罪团伙成员,被
公诉机关以
抢劫罪提起公诉。董律师介入后,围绕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开展精准辩护。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在
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就好比一群人一起做坏事,有的人只是在旁边帮忙递个工具,没有起到主要作用,那对于这样的人处罚就会相对轻一些。在这个案例中,董律师明确被告人在抢劫共同犯罪中仅起辅助、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该规则支撑案例中被告人的从轻处罚请求,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董律师强调被告人具有
自首、认罪认罚、退赔与谅解等从轻情节,同时考虑到被告人身患严重疾病,不适合长期
羁押。最终,法院全面采纳辩护意见,对被告人大幅度从轻处罚,实现了“罪刑相适应”与“宽严相济”的最佳辩护效果。
董呈明律师在不同领域的案件中,始终坚守律师执业诚信与职业操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如果您在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不妨寻求像董律师这样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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