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伯旭律师自1993年考取律师资格,1994年5月正式执业,至今已在法律领域深耕三十余年,累计办理各类民事、行政、刑事案件1100余件。他在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民间借贷、
工伤事故、
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
离婚案件:调查取证定乾坤
在何秋萍(化名)诉赵邵武(化名)离婚案中,赵邵武以患精神病、感情未破裂为由不同意离婚。郑律师受托后,前往赵邵武住院的精神病医院调查取证,证实其婚前就有精神病且此次已治愈出院。之后找到赵邵武做工作,最终调解离婚。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通俗来讲,就好比两个人合伙做生意,实在做不下去了,就可以散伙。在这个案例中,赵邵武婚前就有精神病,这影响了夫妻感情,符合感情破裂的情形,该规则支撑了何秋萍要求离婚的诉求。
交通事故案:无偿搭乘仍担责
2025年11月25日,原告姚娜梅(化名)搭乘好友曾梦丹(化名)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曾梦丹负全责。曾梦丹认为自己是帮忙行为且未收取车费不应担责。郑律师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即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这就像朋友好心载你一程,出了事虽然是好心,但如果他有过错还是要担责。在本案中,曾梦丹车速过快导致事故,虽未收费仍需承担责任,该规则支撑了原告要求被告赔偿的诉求。
劳动争议案:搜集证据赢赔偿
刘水国(化名)是维也纳国际酒店邵东智好店的经理,工作15年后被无故辞退。郑律师受托后,认真收集证据,向邵东市劳动争议
仲裁庭申请仲裁,仲裁庭不予受理后又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
双倍工资及其他赔偿共计35万多元,最终判决被告支付30万元。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赔偿金。简单来说,就像你和老板签了合同,老板无缘无故把你开除,就要多赔你钱。在这个案例中,酒店无故辞退刘水国,应按照法律规定给予赔偿,该规则支撑了刘水国要求赔偿的诉求。
刑事辩护案:证据运用获轻判
在郑巧平(化名)容留妇女卖淫罪一案中,证据存在问题,公安机关收取的2万元款项
收据未注明是
罚金还是收缴的脏款。郑律师提出脏款证据不足,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从轻判处
有期徒刑十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这就好比你说别人做了坏事,不能光凭嘴说,要有实实在在的证据。在本案中,证据模棱两可不能采信,该规则支撑了郑巧平从轻处罚的结果。
郑伯旭律师在执业中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通过调查取证、证据运用等专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帮助他们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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