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星律师秉持“专注于每一起案件,每一处细节,每一位当事人”的工作信念,在众多案例中展现出了卓越的执业诚信与职业操守。在法律领域,律师既是法律的践行者,也是正义的守护者,李天星律师便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1)诚信维权,坚守正义底线
在物业起诉追讨多年欠费的案件中,某物业
公司因物业服务
合同纠纷,将房屋业主与实际使用人一并诉至
法院,要求连带支付高额费用。面对当事人陷入被动应诉、面临巨额经济负担的困境,李天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制定精准的诉讼抗辩策略。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通俗来讲,就好比两个人签了一个合作协议,双方都得按照协议的内容来做事,不能随意更改。在这个案例中,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就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的
物业费标准来收费。该规则支撑案例中律师以合同约定为依据,指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未履行法定调价程序,单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属于严重违约行为,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超出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费用。
李天星律师深挖合同依据,明确指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未履行法定调价程序,单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属于严重违约行为,业主有权拒绝支付超出合同约定标准的部分费用。同时,精准锁定诉讼时效,明确提出物业服务合同属继续性合同,每期物业费为独立债务,诉讼时效应自每期缴费期限届满之日分别计算,而非整体合并起算。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律师的代理意见,当事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彻底摆脱被诉风险与经济负担,合法权益得到完整维护。
(2)专业担当,维护当事人权益
在遭遇“AB贷”套路背负巨额债务的案件中,当事人被他人与中介公司联手设计,陷入典型AB贷套路,名下被办理两笔大额
贷款,款项被直接转给实际用款人及中介公司,当事人瞬间背负巨额贷款债务与还款压力。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简单来说,就像有人用欺骗的手段让你做了一件事,你发现后是可以请求法院把这件事撤销的。在这个案例中,当事人是被对方以“帮忙过账、无需担责、可
公证免责”等话术欺诈,才签订了
借款合同,符合受欺诈的情形。该规则支撑案例中律师以欺诈、违背真实意思表示为由,诉请法院确认借款合同无效,从根源上免除当事人的还款义务。
李天星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固定全套证据,精准定性案件性质,制定“确认
合同无效+全额返还资金+利息全由对方承担”的诉讼策略。在庭审中,完整揭露套路贷操作模式,结合警方笔录与对方自认还款记录,夯实对方全额返还的法律责任。最终,本案以完美调解结案,当事人实现零风险、全回款,彻底摆脱债务与
征信风险。
(3)高效追款,助力企业发展
在拖欠货款近12万拒不支付的案件中,外地家居企业与
四川本地装饰公司开展家居供货合作,对方长期拖欠大额货款拒不支付,且公司已处于停业、准备注销状态,回款风险极高。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司
债权人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
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就好比一个公司欠了别人钱还不上,而公司的股东没有按照约定把钱投进来,那么债权人就可以要求股东在没投的钱的范围内来承担责任。在这个案例中,被告公司已停业,存在恶意注销逃债嫌疑,公司股东注册资本未实缴,律师依据此规定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要求未实缴出资的两名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保障了回款可执行。
李天星律师接受委托后,立即开展全流程证据梳理与诉讼方案设计,以“锁定欠款金额+刺破公司面纱+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为核心策略。固定完整证据链,精准核算出拖欠货款金额;精准适用法律,主张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全力主张违约损失,维护企业全部权益;应对程序障碍,保障诉讼顺利推进。最终,法院完全支持我方核心诉讼请求,原告企业实现全额胜诉,有效打击了恶意拖欠、股东逃债行为,实现法律效果与经济效果双丰收。
李天星律师在这些案例中,始终秉持着执业诚信与职业操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效的办案能力,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让正义得以伸张,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寻求像李天星律师这样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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