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张超律师,是北京德衍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也是一位经验丰富、具备专业素养的法律专家。他是军队转业律师,拥有北大法学学士和中国政法大学硕士学位,同时还是12348法援律师、退役军人事务局公益律师。他重责任、有担当,始终全心全意为委托人着想,在多个法律领域都有深入的实践。
返还原物纠纷:物权优先,追回车辆
在天津返还原物纠纷中,委托人张某(化名)将车辆托管给租赁公司,租赁公司却擅自将车交给被告王某(化名)。张某发现租赁公司拖欠租金且失联后要求收回车辆,王某以欠款纠纷为由拒绝。此前张某多次起诉因证据问题被驳回。张超律师接手后,厘清法律关系,主张物权优先于债权,指出王某与信达公司的租赁合同关系不能对抗张某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抓住合同到期节点,说明王某无继续占有车辆的合法依据。反驳王某的抗辩,指出补办行驶证并非恶意,停运损失与返还原物属不同法律关系。最终,法院采纳张超律师的意见,判决王某返还车辆。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通俗来讲,就好比你把自己的东西借给别人,别人没有经过你同意又给了其他人,你有权直接找现在拿着你东西的人要回来。在本案中,张某是车辆所有权人,王某属于无权占有,张某有权请求王某返还原物,该规则支撑了张某要求王某返还车辆的主张。
涉外买卖合同纠纷:锁定关联责任,追回货款
某科技公司(注册于境外)委托张超律师处理与甲、乙两公司的涉外买卖合同纠纷。两被告拖欠货款,张超律师突破合同相对性,指出乙公司盖章确认欠款金额系自愿加入债务,应与甲公司承担共同付款责任。明确逾期付款损失的计算标准,按LPR加计30%-50%计算。申请财产保全保障判决执行。最终,法院支持了张超律师的意见,两被告需支付货款及逾期损失。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买卖合同没有约定逾期付款违约金或者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出卖人以买受人违约为由主张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违约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人民法院可以违约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加计30—50%计算逾期付款损失。这就好比你卖东西给别人,对方没按时给钱,虽然合同没约定违约金,但按照这个规定,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一定的逾期损失。在本案中,该规则支撑了委托人要求被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的主张。
变更抚养关系案:尊重子女意愿,争取抚养权
委托人张某(女)与前夫李某离婚后,儿子小木(化名)原本由李某抚养,但小木多次哭诉李某打骂体罚,希望跟随母亲生活。张超律师接手后,固定小木随张某生活的证据,申请法院询问子女意愿,强化张某的抚养能力证明。最终,法院判决小木变更由张某抚养。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56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简单来说,就是如果孩子愿意跟另一方生活,而且另一方有能力抚养,法院会支持变更抚养权。在本案中,小木已满8周岁且明确表示想跟妈妈生活,张某又有抚养能力,该规则支撑了张某变更抚养权的请求。
张超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能为委托人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
-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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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超律师
北京德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地:北京
擅长:
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继承、刑事辩护、民间借贷
律师简介
张超律师|北京德衍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咨询电话17611159008
标签/核心身份
军队转业律师·北大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硕士
北京副中心基层依法治理专家库成员、社区矫正专家库成员
12348法援律师
北京副中心综治中心值班律师
关于我
曾长期任职于中央军委,从事军队政法领域工作,拥有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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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编号:NO.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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