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遭遇法律纠纷,这些纠纷如同潜藏的危机,随时可能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困扰。当面临法律问题时,一位专业且善于沟通的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他们能成为我们解决问题的有力依靠。方晶磊律师就是这样一位能与当事人高效沟通,成功办理各类案件的优秀律师。
一、精准沟通,电动车无责被撞案获高额赔偿
2024年8月,一位受害人骑行电动自行车在人行横道正常通行时,被一辆营运机动车撞成八级、九级伤残。受害人委托方晶磊律师处理赔偿事宜。在这个案件中,涉及肇事驾驶员、车辆所有企业、两家承保保险
公司、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共五类主体,责任划分与赔付顺位复杂,且肇事方未到庭应诉,保险公司又提出多项核减主张,程序协调难度极大。
方晶磊律师在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全面固定事故责任、医疗记录、
伤残鉴定等核心证据。他精准地向当事人解释案件情况和诉讼策略,让当事人清楚了解每一步的进展。比如,他告诉当事人“我们要先让保险优先赔付,直接责任方兜底,同时同步处理救助基金的诉求”。通过这样清晰的沟通,当事人对案件有了信心。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通俗来讲,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做事情出了问题,先由有“保障金”的一方来承担一部分损失,剩下的再按照各自的责任来分担。在本案中,肇事车辆投保了
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所以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偿受害人的损失。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受害人要求保险公司优先赔付的主张,明确了赔偿的顺序和责任划分。
最终,
法院全面采纳了原告方的核心主张,受害人主张的合理损失基本得到全额支持,共获赔超66万元,还一次性解决了救助基金垫付款返还问题,极大降低了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二、有效沟通,
工伤解雇案二审胜诉
有一位员工在工伤休养期间被企业解雇,
劳动仲裁和一审都支持了员工的诉求,但企业不服上诉。方晶磊律师作为员工方诉讼代理人参与二审程序。企业主张员工系主动离职且违反规章制度,而员工虽有岗中打盹行为,但企业未举证证明规章制度已提前告知员工。
方晶磊律师与员工充分沟通,了解案件细节,为员工梳理法律关系。他向员工解释“企业说您主动离职,我们要区分‘协商解除意向’和‘正式离职申请’的法律差异,企业没走离职审批流程就单方
解除合同是不合法的”。通过这样细致的沟通,让员工清楚自己的权益和律师的辩护方向。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职工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解除劳动合同。”这就好比一个人在工作中受伤了,在他恢复期间,单位不能轻易把他赶走。在本案中,员工处于工伤休养期,企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员工主张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抗辩,保障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维持一审原判,员工获得20余万元的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
三、深度沟通,合伙关系工伤赔偿案企业胜诉
2021年,原告与被告物流企业合作,后原告在事故中受伤。原告以补签的劳动合同为依据,要求被告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损失44万余元。表面证据对企业不利,法律关系定性争议大,协议效力抗辩难度高。
方晶磊律师与企业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合作过程和相关协议。他向企业解释“我们要从证据入手,还原双方的合伙关系本质,证明劳动合同只是为了保险理赔,不是真实意思表示”。通过这样的沟通,企业对案件有了更清晰的认识,积极配合律师。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七条规定:“合伙合同是两个以上合伙人为了共同的事业目的,订立的共享利益、共担风险的协议。”简单来说,就是几个人一起做事情,大家一起赚钱,一起承担风险。在本案中,双方共同出资、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符合合伙关系的特征。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企业主张双方系合伙关系而非劳动关系的抗辩,避免了企业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企业无需支付任何工伤保险待遇赔偿。
方晶磊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高效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一个又一个法律难题。他以“专业”“负责”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赢得了当事人的高度评价。如果你也遇到法律问题,不妨找这样一位善于沟通的专业律师为你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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