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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起案例看律师执业诚信与操守的力量

2026.06.11 刑事辩护 15人浏览举报
解析
(1)刘某故意伤害案:诚信协商,为当事人争取缓刑
刘某与前妻因抚养子女问题产生纠纷,一时冲动持菜刀将前妻及前妻朋友砍伤。邢志军律师介入此案后,秉持着执业诚信和职业操守,积极与被害人进行协商。他深知,只有通过真诚的沟通和合理的赔偿方案,才能化解双方的矛盾,为刘某争取到从轻处罚的机会。
经过不懈努力,邢律师与被害人达成了两年分20期支付赔偿款的协议,并成功争取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书。最终,刘某获得了缓刑的判决。在这个案例中,邢律师以诚信为本,积极为当事人解决问题,体现了律师应有的职业素养。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一个人犯了不太严重的错误,他知道自己错了,而且以后也不太可能再犯,放他回到社区对大家也没什么大影响,那法院就有可能给他一个缓刑的机会,让他不用马上进监狱。
案例关联说明:在刘某故意伤害案中,邢律师通过与被害人协商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书,证明刘某有悔罪表现,符合缓刑条件中的“有悔罪表现”这一条。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为刘某争取缓刑的抗辩。
(2)邹某寻衅滋事案:坚守法律原则,争取不起诉
邹某寻衅滋事一案发生在2011年之前,检察院指控邹某构成寻衅滋事罪。邢志军律师经过深入研究,认为邹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不属于司法解释中规定的行为。当检察院称其有恐吓行为时,邢律师指出该案应适用97年刑法,而97刑法没有规定恐吓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这个案例中,邢律师坚守法律原则,不被外界压力所左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邹某争取到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这充分体现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对法律的尊重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
通俗化解释:就好像在不同的时间有不同的游戏规则,如果一个人在旧规则下做了一件事,现在新规则变了,那就要看旧规则怎么说。如果旧规则说不算犯错,那就按旧规则来。
案例关联说明:在邹某寻衅滋事案中,由于案件发生在2011年之前,应适用97年刑法,而97刑法没有规定恐吓构成寻衅滋事罪。邢律师依据此规则为邹某进行抗辩,最终争取到了不起诉决定,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当事人的抗辩。
(3)肖某挪用公款案:准确适用法律,为当事人减轻刑罚
肖某系盐务局工作人员,将收取客户的购买食盐款项100多万元占为己有,检察机关以诈骗罪起诉肖某。如果构成诈骗罪,肖某将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邢志军律师经过仔细分析,提出肖某挪用的是盐务局的公款,客户购买食盐后,食盐转化为盐务局的公款,肖某应构成挪用公款罪,而不构成诈骗罪。
法院最终采纳了邢律师的观点,判处被告人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半。在这个案例中,邢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准确适用法律,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体现了律师的职业价值。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一个在公家单位工作的人,利用自己的工作便利,把公家的钱拿出来自己用,做一些不合法的事,或者拿去赚钱,或者拿了很久都不还,这就可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案例关联说明:在肖某挪用公款案中,邢律师指出肖某挪用的是盐务局的公款,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为肖某变更罪名并减轻刑罚的责任划分。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邢志军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守诚信和职业操守,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他的行为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律师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如果你在法律方面遇到问题,不妨寻求像邢律师这样诚信、专业的律师的帮助,他们将为你提供可靠的法律支持。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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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志军律师
邢志军律师
山东成山海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地:威海执业12年
综评5.0 帮助5508人获好评数98次

“口碑律师”、“经验丰富”、“律所骨干”

擅长:

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房产纠纷

律师简介 邢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曾在公安工作多年,在刑事辩护、经济纠纷、交通事故等方面有丰富的实战经验,擅长民事代理、刑事辩护等诉讼业务及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等非诉讼业务。先后成功承办了大量刑事疑难案件、重大交通事故案件、重大经济纠纷案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研究。在实践中能充分运用其在该领域娴熟的技能和丰富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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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志军

山东成山海天律师事务所

邢志军律师,合伙人律师擅长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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