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刑事辩护:让无辜者重获自由
2024年,于洪梅律师接手了一起涉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当事人王某只是将自己的卡借给别人使用,本人对犯罪行为完全不知情,但同案人员均已被判刑。于律师没有放弃,她全面梳理案卷材料,细致审查全案证据,为王某进行了有力的辩护。最终,检察院对王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让他重获自由。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一场考试,如果老师给了两次补考机会,学生还是没有达到及格标准,那老师就只能判定他不用再考了。在法律上,就是经过两次补充侦查,证据还是不充分,检察院就不能起诉这个人。
案例关联说明:在王某的案件中,于律师通过对证据的细致审查,发现现有证据无法证实王某具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主观故意,案件经退回补充侦查后,事实仍不清、证据仍不足,符合该法条规定的不起诉条件,这也支撑了检察院对王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还有一起
强奸罪检察院阶段不起诉的案件。当事人与未成年未满14周岁的女孩发生关系并导致对方怀孕,经过DNA鉴定确定系该
犯罪嫌疑人。但于律师并没有被表面的证据所迷惑,她深入调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在
羁押30天后
取保候审,一年后,检察院对案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最大限度保障了当事人的人身权利与诉讼权益。
二、民商事诉讼: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
在民商事领域,于洪梅律师同样有着出色的表现。她曾办理过一起跨区域复杂
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同意离婚,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一年后第二次起诉,对方提出
管辖权异议,案件由海伦移送到
北京市某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方抢走女方照顾的子女,还涉及转移财产。于律师通过调查对方的银行账户、支付宝、微信等查到大量对己方有利的证据。经过与法院多方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当事人以非常满意的结果结束了该段婚姻。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通俗化解释:就好像两个人一起经营一家小店,其中一个人偷偷把店里的钱拿走或者把货物卖掉,想自己独吞,那么在分店铺财产的时候,这个人就会少分或者不分。如果后来另一个人发现了,还可以再去法院要求重新分。
案例关联说明:在这起离婚案件中,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违反了该法条规定,于律师通过调查查到相关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
财产分割结果,支撑了当事人在财产分割上的合理诉求。
另外,在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在饭店用餐过程中被煤气罐起火烧伤,而对方拒不承认该事实,并且拒不赔偿。于律师经过证据组织、鉴定、庭审诉讼等流程,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合理赔偿。
三、公益服务:传递法律温暖
于洪梅律师不仅在案件办理上表现出色,还积极投身公益法律服务与法律援助事业。她多次开展法律知识宣讲、公益法律咨询,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指引与帮助。
在绥化市律师协会辩论赛中,于洪梅律师荣获最佳辩手称号,这不仅是对她专业能力的肯定,更是她责任担当的体现。她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实际行动,赢得了当事人与行业的广泛认可。
于洪梅律师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用心对待每一起案件,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她用8年的坚守,诠释了律师的执业初心,让我们看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温暖。在未来的日子里,相信她会继续在法律的道路上砥砺前行,为更多的人带来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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