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懿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9年来,他活跃于
合同纠纷、
劳动争议、
刑事辩护等领域,凭借专业能力和高度责任感,为当事人解决了诸多法律难题。同时,他身兼数职,每一个职务都体现着他对法律事业的执着与担当。
律所掌舵人:引领团队航向,铸就专业力量
李维懿律师是
山东鲁青
律师事务所的主任。这一职务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作为律所的掌舵人,他引领着团队朝着专业、高效、诚信的方向发展。在他的带领下,律所汇聚了一批优秀的法律人才,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法律服务。
就拿李某与薛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来说,李维懿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为原告制定了最优的诉讼方案。他锁定债权凭证,以被告亲笔签署的
欠条为核心证据,明确欠款金额、还款期限、违约责任及
律师费负担,固化债权。在他的努力下,
法院全额支持了200万元装修款本金,还判决被告支付违约金和律师费,让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
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你和别人约定好一起做一件事,对方却没按照约定做,那么他就得想办法把事情做好,或者赔偿你因为他没做好而受到的损失。
-案例关联说明:在李某与薛某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中,薛某未按照欠条约定支付装修款,构成违约。根据上述法条,他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支付装修款、违约金及律师费等责任。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原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
律界代表:传递行业声音,推动法治进步
李维懿律师是
青岛市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作为律界的代表,他积极参与行业事务,为律师行业的发展建言献策。他深知自己肩负着推动法治进步的使命,通过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传递律师行业的声音,促进法律的完善和实施。
法援使者:心怀公益,为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李维懿律师同时是青岛市李沧区
法律援助中心民事案件法援律师和刑事案件法援律师。他热心社会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为那些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他办理了近百件法律援助案件,用实际行动诠释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在某农产品
买卖合同纠纷中,原告与被告签订生姜买卖合同,原告按约支付
定金并履行提货义务,但被告尚欠定金款项未返还。原告委托李维懿律师提起诉讼,他整理并提交买卖合同、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核心证据,聚焦定金返还请求,依法调整利息标准,充分运用程序权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全额返还定金本金并支持逾期利息,让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通俗化解释:就像你和别人约定买东西,先付了定金,如果是你自己不想买了,定金就不能要回来;如果是对方不卖给你了,对方就得双倍返还定金给你。
-案例关联说明:在该农产品买卖合同纠纷中,被告收受定金后未履行返还义务,致使原告的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根据上述法条,被告应当返还定金。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原告要求被告返还定金的主张。
见证值班律师:守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权益
李维懿律师还是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见证值班律师,曾任青岛市
崂山区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见证值班律师。在这个岗位上,他为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见证认罪认罚具结书的签署,确保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公正实施。他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工作态度,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司法公正。
行业会员:交流学习,提升专业素养
李维懿律师是青岛市律师协会会员和西北政法大学青岛校友会会员。通过参加行业协会和校友会的活动,他与同行们交流学习,分享经验,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他深知,只有不断学习和进步,才能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工会主席与校友会副会长:凝聚力量,促进交流合作
李维懿律师曾任山东鲁青律师事务所工会主席,现任青岛科技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校友会副会长。在这些职务中,他积极组织和参与各项活动,凝聚团队力量,促进交流合作。他用自己的热情和智慧,为律所和校友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李维懿律师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精湛的业务技能和高度的责任感,在法律领域取得了卓越的成就。他的每一个职务都见证了他的成长和担当,他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和使命。如果你在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相信李维懿律师会为你提供专业、高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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