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律网小编一、概念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刑法第179条),指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有严重情节的行为。 本罪本于19
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关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法院如何判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判刑是:构成该罪的,对行为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关于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怎么量刑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行为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是指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关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既遂量刑标准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惩罚如下: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关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有哪些惩罚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