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证如何办理
2024.04.19
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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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答
收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三.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并应当提交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其中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人还应当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收养人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二.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三.收养继子女时,可以只提交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结婚的证明。
- 法律依据
- 《2018年收养法实施办法规定收养法实施细则》
- 第二条 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 第四条 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 第五条 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 第六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一)无子女;
-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 (四)年满三十周岁。
- 第七条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上面几条的限制。
- 第十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 第十一条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报告编号:NO.2024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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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顾斌律师
2018.10.25
2602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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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赵彪律师
2019.08.26
1784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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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收养材料: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应的收养材料。收养登记机关收到收养登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后,应当自次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
赵彪律师
2019.04.18
2431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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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顾斌律师
2019.01.07
2127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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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孩子,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具备收养条件的,必须到民政机关进行登记,并办理收养证。具体办理手续和程序,可直接向当地民政部门咨询。私自收养的,即为非法收养行为。
赵彪律师
2019.11.27
1329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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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小孩在我们国家是一个很严肃的事情,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收养小孩需要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第一、您必须没有子女,如果有子女是不可以收养小孩的。
顾斌律师
2019.08.12
235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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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江飞律师
2018.11.02
122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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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实收养公证,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和被收养人的近期免冠黑白照片若干张;2、提交收养子女的申请书(内容包括:收养目的、有无子女、有无抚养能力、本人经济状况,以及不虐待、遗弃被收养人的保证等)。
顾斌律师
2019.01.10
1415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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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程序的办理如下:1、收养人需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书,收养书、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写明收养的目的,对被收养人人格、人身等各方面合法权益的保证及其他事项。
顾斌律师
2019.08.05
1142人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