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婚姻家庭 > 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

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

2022.01.06 婚姻家庭 1245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收养关系的成立要件:1、收养子女涉及收养人、被收养人、送养人。(1)根据收养法的规定:首先,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没有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没有患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其次,收养人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9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子女的,还可以不受收养法第6条第1项的限制。再次,收养人收养子女的数量,一般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最后,收养人无配偶且为男性,又收养女性的,则他们之间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人有配偶的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决定。收养人为外国人的适用有关特别规定。收养法第4条规定了被收养人的条件:首先,须为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其次,为丧失父母的孤儿,或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其父母有特殊困难无抚养能力的。(2)根据收养法第5条的规定,送养人须为下列自然人或社会组织:一是孤儿的监护人。二是社会福利机构。三是有特殊困难而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子女送养作为夫妻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但生父母一方下落不明或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收养法第10条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四是特定情形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3)根据收养法第12、13条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时,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未成年孤儿的监护人,必须在征得有抚养义务人同意时,才可以送养该孤儿。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的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规定再生育子女。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被送养人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优先抚养权。2、收养作为变更亲属身份的民事法律行为,须合法、自愿、意思表示真实;被收养人为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的,须经被收养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
报告编号:NO.20220106*****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具体如下:(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二)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赵彪律师 2019.08.02 592人看过
  • 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赵彪律师 2019.08.02 1030人看过
  •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成立吗

    未办理收养登记的收养关系是无效的。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导致收养无效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是收养主体的不合格。就是收养人不合格;被收养人不合格。

    赵彪律师 2019.09.02 1835人看过
  • 怎样成立事实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应具备以下条件:收养当事人双方均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养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互负有扶养的事实。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终止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李键键律师 2019.08.27 44人看过
  • 丈夫不同意妻子的收养收养关系成立吗

    不成立。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应当夫妻共同收养。养父母中有一方在收养时虽未明确表示同意,但在收养后的长期共同生活中,已形成了事实上收养关系的,应予承认。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另一方始终不同意的,无效。

    顾斌律师 2018.11.16 1350人看过
  •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与生父母之间的关系如何

    依法成立的收养关系受法律保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生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则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可以看出,收养的法律效力有两个方面:一是成立新的法律关系,二是解除旧的法律关系。

    韩静律师 2018.10.31 3278人看过
  • 劳动关系成立要件

    《劳动法》中所规范的劳动关系,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法律要件:1、劳动关系是在现实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与劳动者有着直接的联系。2、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是提供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所在单位等等。

    张燕鹏律师 2019.08.02 1319人看过
  • 成立收养关系收养当事人应当履行哪些法律程序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履行的法律程序主要就是依法进行收养登记。但是要视不同的情况而定,根据最新的收养法的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协商一致后,在不签订书面收养协议的情况下也可以成立收养关系。

    顾斌律师 2018.11.13 1139人看过
  • 民间借贷关系成立要件

    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应当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对自然人借款,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约定形式。

    顾双浩律师 2019.08.12 3982人看过

赵彪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

赵彪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婚姻家庭

  • 27556

    精选解答
  • 25382095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事实收养关系成立吗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事实收养关系不成立。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1、收养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2、收养人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关于事实收养关系成立吗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有哪些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 收养关系何时成立
    收养关系自收养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关于收养关系何时成立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什么是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是指被收养人和收养人之间的一种拟制血亲关系。这种关系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 事实收养关系如何成立
    核心内容: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徐某夫妇与陆某之间的收养关系是否成立。下面华律网编辑为您详细介绍。
  • 关于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案情]......更多关于关于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的法律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