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具体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
近年来,我国失业人员比重不断加大,失业保险就成为了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那你们知道失业保险其实还是有领取期限的吗接下来一起来了解一下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吧。
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金领取按如下规定: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1、用人单位书面告知失业职工享受待遇,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资料,在7日内上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2、失业人员需在60日内将解除劳动关系合同送到经办机构申请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
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为每月的7-9号,如申请人不能如期签到将停发当月失业保险金,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到社保中心签到将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