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咨询者,您好,根据你刚刚咨询的问题,建议先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如果你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向我咨询的问题,关于工伤的问题,建议可以参考相关的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您好,关于您咨询劳动合同纠纷的问题,若与单位发生劳动纠纷,建议应先和单位协商处理,
在协商处理的过程中搜集好相关证据,比如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证明工资水平的证据,
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属于工伤,如果是上下班您经常走的几条路是算的,期待为您做出更专业的解答。
不属于工伤,不 是工作原因受伤。 麻烦情况再说具一点,根据您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完整建议,感谢感谢!!需要法律帮助,我愿意助您一臂之力;如果满意请采纳答案,并给予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