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涉外法律 > 涉外协议离婚如何送达

涉外协议离婚如何送达

2019.03.30 涉外法律 1528人浏览举报
解析
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4、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5、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6、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六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7、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被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并通知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当事人不能在法定期间提起上诉或者提出答辩状,申请延期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第八十二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第九十一条、第九十二条、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
报告编号:NO.20190330*****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涉外协议离婚送达的方式有哪些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等。

    李键键律师 2019.01.07 1329人看过
  • 涉外离婚如何送达

    1、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2、通过外交途径送达;3、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等。

    李键键律师 2019.01.11 1550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涉外协议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李键键律师 2019.01.07 224人看过
  • 涉外协议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李键键律师 2019.01.08 251人看过
  • 如何处理涉外协议离婚

    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且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中一方必须是本地常住户口居民且原结婚登记必须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当地婚姻登记或中心申请办理离婚登记并领取《离婚证》。

    赵彪律师 2019.08.23 329人看过
  • 涉外协议离婚怎样处理

    双方携带户口簿、身份证(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出具通行证及身份证,华侨、外国人出具有效护照等)、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登记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后的三十日内申请发给离婚证。

    顾斌律师 2022.04.07 298人看过
  • 涉外协议离婚的程序是怎样的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的;(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李键键律师 2018.12.28 1126人看过
  • 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处理

    要知道涉外协议离婚如何处理,应先清楚涉外协议离婚的条件,具体有:1、双方均为完全行为能力人;2、双方完全自愿同意离婚;3、双方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2019.09.02 1364人看过
  • 涉外离婚文书怎么送达

    第一、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均在国内的可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和公告送达。第二、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有一方在国外的,则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法院层级将诉讼文书转到外交部通过外交途径送达等送达方式。

    李键键律师 2018.12.27 1269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18979

    精选解答
  • 122746807

    阅读量
咨询律师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