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爱情是不分肤色、种族和国度的。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日益深入,许多人都不再避讳跨国婚姻。然而,跨国婚姻破裂,离婚时的麻烦事儿可真不少。就让小编针对跨国婚姻离婚管辖的问题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涉外离婚,是指当事人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或婚姻关系的订立在国外而现在欲在中国进行的离婚行为。下面由华律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涉外离婚管辖”这方面的知识,希望可以帮到您!涉外离婚管辖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我国《民法通则》

涉外离婚在哪里起诉?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只要夫妻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的离婚诉讼,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并适用我国民法典。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

涉外离婚诉讼不一定由中级法院受理,依具体情况定管辖法院。一般情形下,身份关系离婚案,标的额小、事实简单的由基层法院管;重大涉外案(如标的大、案情复杂、国外当事人多)由中级法院管,需结合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判断是否由中院受理。

现如今,我们国家出国的人越来越多;与此同时,也有许多外国人因为各种原因来到中国。在这样的背景下就产生了许多的涉外婚姻,然而并不是每一段婚姻都会一直白头到老,有的就会分道扬镳并选择诉讼离婚,这其中就会涉及法院级别管辖的问题。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就带来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