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持有涉外离婚协议书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1、在国内的一方提出离婚诉讼,按我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进行委托。2、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
不可以,需要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必须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律师。这是因为,一国的司法制度只能适用本国,不能延伸于国外。律师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外国律师参加非本国法院的诉讼活动,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司法主权问题。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办理涉外离婚委托手续要求:1、《中国公民办理公证文件申请表》一份填表;2、离婚当事人应持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或婚姻状况公证书;3、中国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或者其他人代理诉讼,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才具有效力。
包括:代理权限:特别授权,即代为起诉、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代为提出上诉、反诉,代为参加诉讼、签收法律文书,代为申请强制执行,代为接收法院退费、执行款物等内容。
中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不为中国公民办理协议离婚。当事人均同意离婚,且对财产、子女抚养等没有争议,可以在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