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涉外法律 > 涉外离婚法院判决的效力是怎样的

涉外离婚法院判决的效力是怎样的

2019.02.18 涉外法律 926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时,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这就需要对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的效力作出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作了如下规定:
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外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中国公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如果其离婚的原配偶是外国公民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可告知其直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再婚登记。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调解书效力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并根据《关于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程序问题的规定》进行审查,作出承认或不予承认的裁定。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案件有关问题的规定》一、二、三
报告编号:NO.201902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涉外离婚如何判决

    对中国和外国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请求外国司法部门确认其域外效力,和中国没有双边司法协助条约的,或外国司法部门不确认其效力的,必须在境外重新进入司法程序解除婚姻关系。

    顾斌律师 2018.12.17 1023人看过
  • 涉外离婚判决书怎样改判

    上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在判决书、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提起上诉。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后,应当在三十日内提出答辩状。

    2019.06.25 1128人看过
  • 涉外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聂俊律师 2019.01.07 1061人看过
  • 法院判决离婚会怎样赔偿

    家庭暴力赔偿多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赵彪律师 2019.08.26 1029人看过
  • 起诉离婚法院怎样判决财产

    1、起诉离婚法院会这样判决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双方均等分割;属于个人财产的,归一方所有。2、根据法律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赵彪律师 2023.06.25 108人看过
  • 涉外离婚无纠纷怎么判决

    依法判决。离婚有两种途径和方式。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019.08.12 989人看过
  • 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是怎样的

    1、起诉离婚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2、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赵彪律师 2023.07.06 95人看过
  • 涉外离婚是怎样的

    协议离婚。在中国办理婚姻登记的夫妻,如一方在中国,另一方在国外,如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赡养父母和处理财产等没有争议的,双方可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李键键律师 2019.01.07 1026人看过
  • 涉外怎样离婚

    1.协议离婚。2.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李键键律师 2018.12.28 908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 33847

    精选解答
  • 138516642

    阅读量
咨询律师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涉外离婚法院判决的效力
    如今全球日益一体化,我国与各国人民友好往来,许多在国外求学、生活的同胞们会选择和外国人结婚,这是当今十分普遍的现象。如果婚姻后出现了不如人意的状况,结束这段婚姻,离婚手续该如何办理呢?涉外离婚法院判决的效力大家清楚吗?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 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是怎样规定的
    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规定的具体内如下:涉外婚姻离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关于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是怎样规定的问题,下面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 涉外离婚起诉管辖法院是怎样的
    涉外婚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一方在国外;下落不明等情形的,由原告地法院管辖。关于涉外离婚起诉管辖法院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涉外离婚的受理法院是怎样的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涉外婚姻向法院起诉离婚的,一般由被告地法院管辖;如果对方当事人不在我国境内;对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等情形的,由原告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涉外离婚的受理法院是怎样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你详细解答。
  • 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是怎样规定的
    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规定:涉外婚姻离婚如果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的,向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是在国外结婚并定居的,可以向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关于涉外离婚的管辖法院是怎样规定的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