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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案件当事人在国内有住所还涉及公告送达吗

2022.11.22 综合 2222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1、当事人在我国领域内有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按国内民事诉讼送达方式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

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2、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

(一)依照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方式送达;

(二)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三)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受送达人,可以委托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代为送达;

(四)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五)向受送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代表机构或者有权接受送达的分支机构、业务代办人送达;

(六)受送达人所在国的法律允许邮寄送达的,可以邮寄送达,自邮寄之日起满三个月,送达回证没有退回,但根据各种情况足以认定已经送达的,期间届满之日视为送达;

(七)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方式送达;

(八)不能用上述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
报告编号:NO.20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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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涉外案件如何公告送达

    公告送达是涉外民事诉讼中通用的方法。它适用于前述六种送达方式无法或难以送达的情形。实践中,在具体适用时注意掌握下列要点:涉外公告送达的具体做法:将送达的诉讼文书的内容刊登在向国外发行的报纸上或者在适当的场所张贴公告。

    李键键律师 2019.03.20 2799人看过
  • 公告送达

    (一)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二)公告送达起诉状或上诉状副本的,应当在公告中说明起诉或上诉的要点,受送达人答辩期限及逾期答辩的法律后果。

    孙政律师 2019.08.13 7943人看过
  • 涉外离婚可公告送达吗

    可以的。民事诉讼法里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公告方式;不能用其他方式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六个月,即视为送达。

    李键键律师 2018.12.05 1134人看过
  • 涉外离婚采用公告送达吗

    由法院按可行的方式去送达。在国内的当事人向不在我国领域内的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且在国外的当事人下落不明或法院无法向其送达诉讼文书时,可以公告送达。

    李键键律师 2018.12.05 1161人看过
  • 离婚案件能否公告送达?

    离婚案件是解除人身关系的,解除婚姻关系是不可逆转的,必须要双方都在场,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是不能公告送达的。但是也存在特殊情况,如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外出当事人下落不明。

    何长江律师 2019.08.21 2312人看过
  • 涉外离婚程序公告送达时间是多久

    我国已在2012年公布的民事诉讼法中将涉外离婚案件的公告期限由原来的六个月修改为三个月,相比普通离婚案件的公告期仅多一个月。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李键键律师 2018.12.14 2563人看过
  • 离婚可以公告送达吗

    公告离婚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讼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外出当事人下落不明,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后,下落不明当事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审理并作出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案件。

    赵彪律师 2019.09.02 1306人看过
  • 离婚案件可以采取公告送达吗

    可以。公告离婚案件是指一方当事人外出下落不明,另一方当事人诉讼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经过立案审查发现外出当事人下落不明,通过公告方式送达起诉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公告期满后,下落不明当事人仍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缺席审理并作出判决。

    顾斌律师 2018.11.20 1448人看过
  • 涉外起诉离婚公告送达有什么要求

    (一)被告人下落不明必须是真实存在的法律事实;(二)被告人被宣告为失踪人是适用公告离婚的前提;(三)人民法院向被告送达法律文书要采用公告方式送达,并且要遵守法律关于公告期的规定。

    李键键律师 2019.01.12 1428人看过

李键键

河北厚正律师事务所

李键键律师,专职律师擅长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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