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实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事实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关于正在履行某种关系的当事双方,若希望解除这段婚姻关系,可采取两种途径:首先,申请前往当地民政局进行结婚证书的补领过程中,建议将两人自何时开始同居生活的相关证据一并提交,例如由所在单位或街道。接下来华律网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内容。

1942年2月1日以前的事实婚姻属于合法婚姻,可以这样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诉讼离婚,一方到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关于事实婚姻如何办理离婚手续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事实婚姻离婚手续依情况而定。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协议离婚,签协议后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也可诉讼离婚。1994年2月1日后符合但未补办登记的,属同居关系,无需办离婚,财产和子女问题协商不成可起诉。

事实婚姻指未办结婚登记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婚姻。其离婚,双方能达成一致就签协议办离婚登记;无法达成一致则向法院起诉,起诉要提供存在事实婚姻的证据,法院会审理判决,且不同地区认定和处理有差异,依当地规定操作。

事实婚姻怎么办理离婚手续?我国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算同居关系。事实婚姻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同居关系直接分开,财产和子女问题有争议可诉至法院。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