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二)上诉应递交上诉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附上上诉状副本,并预交上诉费;(三)上诉状一般应交原审人民法院,并依照规定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由原审人民法院转呈其上一级人民法院。
刑事上诉状提交程序: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同时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上诉的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当事人不服基层人民法院作一审裁判的民事、经济、行政上诉案件;刑事自诉、刑事公诉的上诉、抗诉案件;当事人不服基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上诉案件。
(一)提起上诉必须是享有上诉权或可以依法行使上诉权的人。民事和经济纠纷案件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权提起上诉。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在一审判决中确认其承担义务的,也有权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开庭等等。
1、自己写或者委托律师起草诉讼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被告所在地或被告寓居2年以上所在地法院)递交诉讼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另一方发送诉讼状副本。
第一、先书写好离婚诉状、准备离婚所需要的基本材料和证据材料先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进行立案;第二、立案后,进入法院审理阶段,法院会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并给被告15天的答辩期限;第三、调解,离婚案件调解是一个必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