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劳动仲裁机构缴纳仲裁费。仲裁费包括受理费和处理费。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费收费标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案件,每件50元。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离婚案件按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诉讼离婚的费用,由原告预交。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离婚案诉讼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法院审理后,在判决中确定诉讼费的负担,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第一,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需另行缴纳;超过20万元的,按照0.5%交纳。
1、费用分两种,一个是法院收费。一个是律师收费。法院收费不贵,起诉时交200元,审理和判决大约300元。如果涉及到高额财产,会按照财产的百分比收费。2、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为每件50元至300元等。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终止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起诉离婚时,需提交起诉状,原被告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如结婚证复印件,有孩子的提供出生证明,对方有过错提供过错证明等。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一、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二、申请费;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