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连带债务有:因为一人的侵权行为与他人债务不履行竞合产生,合同上的债务竞合,因为合同上的损害赔偿债务与他人侵权之债竞合产生,多人因为侵权行为使他人遭受同一损害等。
不真正连带债务基本含义是当多个债务人就基于不同发生原因而偶然产生的同一内容的给付;各负全部履行之义务,并因债务人之一的履行而使全体债务人的债务均归于消灭,各债务人之间的债即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
构成不真正连带债务,应当符合以下要件:1、多个债务须是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2、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独立的请求权。3、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为同一。4、数个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5、多数情况下有终局责任人。在不真正连带债务中,由于各项债务是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而分别存在的,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分别独立的请求权。
不真正连带债务有以下这些构成要件:1、多个债务须是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2、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独立的请求权。3、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为同一。4、数个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5、多数情况下有终局责任人。
不真正连带债务有以下这些构成要件:1、多个债务须是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2、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独立的请求权。3、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为同一。4、数个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5、多数情况下有终局责任人。
不真正连带债务有以下这些构成要件:1、多个债务须是基于不同原因而产生的。2、债权人对数个债务人均享有独立的请求权。3、数个债务人的给付内容为同一。4、数个债务偶然联系在一起。5、多数情况下有终局责任人。
不真正连带责任是侵权责任形态中的共同责任,因此必须是两个以上民事主体作为责任人。其责任产生的基础,是该数人对同一个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负有法定义务,该法定义务不履行,造成了受害者的损害,发生侵权责任。
连带责任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基于同一原因全部或部分承担的一种民事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各债务人基于不同的原因而对于同一债权人负有以同一给付为标的的数个债务。区别即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基于同一原因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两人以上的债务人只能基于不同的原因对债权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不真正无因管理主要包括误信管理、不法管理和幻想管理。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他人之事务为自己之事务管理。不法管理是指管理人明知为他人之事务,仍作为自己之事务而管理。幻想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自己之事务为他人之事务,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