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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2024.06.04 侵权 239人浏览举报
解析
1、侵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人以人格利益为内容,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人格所必须享有且与其主体人格不可分离的权利;
2、侵害身份权的精神损害赔偿:身份权是民事主体基于拥有某种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它不是民事主体所固有的一种权利,而是由民事主体通过某种行为或者事实而获得了身份才具有的权利;
3、侵害财产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由于侵权方的行为导致该物件的永远灭失或损毁,必将给受害人的心理和精神带来了较大的程度的伤害,而如果单纯的财产本身的价值并不足以弥补受害人精神上所受到的打击和痛苦,因此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也是非常必要的;
4、侵害婚姻关系的精神损害赔偿;
5、侵害死者的精神损害赔偿;
6、违约行为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因人身权益或者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受到侵害,自然人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监护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支持。
报告编号:NO.2024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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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伟娜

河北新雨律师事务所

邓伟娜律师,专职律师擅长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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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情况下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赔偿
    当自然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以及人身自由权等重要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之时,他们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提出索赔申请以寻求精神损害赔偿。特别是在遭受了重大的精神损害时。
  • 要求赔偿离婚精神损失费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精神损失费属于离婚赔偿中的一部分,夫妻双方因离婚不可避免的会对对方的的心理和精神造成伤害,而为了弥补这种离婚精神伤害,夫妻中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金额的损失费的赔偿。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夫妻一方赔偿离婚精神损失费呢?下面,华律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
    当您、我这样的普通老百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和人格尊严权等这些人格权益被伤害了之后,完全有资格向法院申请精神损失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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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咱们中国,法律上规定了精神损失费的标准哦!要是情况特别严重的话,补偿金可以是5万元到1万元不等;如果只是一般的伤害,那补偿金就从8000元到2000元这几个档里挑选哈。
  • 离婚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
    离婚什么情况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法律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在以下情况可要求精神损失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法院会依具体情况判断是否支持赔偿请求。接下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一些知识,供大家参考一下,一起来看看内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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