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解答
您的位置:首页 > 精选解答 > 公司法 > 什么叫做无效劳动合同

什么叫做无效劳动合同

2024.04.18 公司法 899人浏览举报
律师回答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风险提示】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无效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https://www.66law.cn/tiaoli/3.aspx
报告编号:NO.20240418*****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查看完整报告

*版权声明:华律网对精选解答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 什么是无效劳动合同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张燕鹏律师 2019.08.22 1069人看过
  • 什么叫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当事人虽然签订,但是国家不承认其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发生履行效力。无效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张福昊律师 2022.03.25 215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怎么认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张福昊律师 2022.03.25 275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的类型是如何的

    无效劳动合同的类型是这样的:(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袁超律师 2023.06.13 151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由于劳动者用以交换的劳动力的特殊性,对于无效劳动合同,不可能采用返还及追缴等办法处理,所以,根据无效劳动合同的特点可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撤销合同、重新订立合同、修改合同和赔偿损失三种。

    张福昊律师 2022.03.23 824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或订立部分无效劳动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按下列规定赔偿劳动者的损失:(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等。

    张福昊律师 2022.03.23 1085人看过
  • 哪些是无效劳动合同

    常见的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等。

    张福昊律师 2022.03.23 772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怎么确认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一般可以确认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等。

    张福昊律师 2022.03.23 886人看过
  • 无效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1、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根据无效的劳动合同要求另一方履行或承担违约责任。2、对无效劳动合同的处理,既包括以返还财产方式将双方当事人的财产关系回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也包括追究当事人的缔约责任等。

    张燕鹏律师 2019.08.06 1230人看过

张福昊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

张福昊律师,专职律师擅长公司法

  • 33048

    精选解答
  • 57112687

    阅读量
相关文书下载 查看更多
  • 什么叫做抵销
    在很多时候,人与人之间可能会发生债务关系,如果一个人的债务关系比较复杂,那么很多时候是可以进行抵销的,那么什么叫做抵销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什么叫做提存
    提-存的概念是怎么样的呢,提-存的条件又有哪些呢,提-存的价值功能体现在什么地方,具体的内容怎样的。只要你好好阅读接下来文章的有关内容,希望你的问题能够迎刃而解。今天,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
  • 什么叫做追偿
    华律网小编追偿:是指保险人代致害人暂时支付其应当自行承担的抢救费用后,保险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保险合同的约定,要求致害人偿还垫付费用的行为。 对于代位求偿权的成立要件,
  • 什么叫做定金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可能都会以为定金和押金是同一个意思。但在事实上,给付押金的情况比较多.在法律上的含义定金和押金两者之间区别比较大。那么,定价和押金的具体区别在哪里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就简要讲述一下。
  • 什么叫做同居
    现实生活中,男女双方的交往已经没有旧时规定的边边框框,然而许多人却认为法律提倡婚姻自由,那么同居也该是自由的,但是他们真的明白什么叫做同居吗?下面就由华律网的小编用相关的法律知识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 无效劳动合同申请补偿
    你好,可以要求其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 想咨询无效劳动合同的赔偿
    一、返还财产。返还财产是在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被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都享有的请求对方返还自己投入的财产权,而接受的一方则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要求返还的权利和应返还的义务,是指双方均应恢复合同履行前的状况而绝不是指未履行合同的损失。二、赔偿损失。赔偿损失是指合同被依法裁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遭受的损失。三、行政处罚。合同在无效的情况下,可能产生追缴财产,被课以行政罚款等处分。如果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出于恶意串通,以损害国家、集体、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为目的,因此而取得的财产属非法所得。非法所得应依法追缴,并课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 无效劳动合同主要有哪些
    您好,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无效;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4、违背公序良俗的的合同无效;5、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
  • 签了三年无效劳动合同
    建议找律师介入处理,利用法律手段为您就该事做一个详细的处理方案,从法律意义和实际操作上,
  • 签的无效劳动合同算签劳动合同嘛
    你好,什么无效劳动合同?
分享到
微博
QQ空间
微信
快速咨询在线专业律师 3分钟快速回复